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或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以及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保障招生秩序
受计生政策调整影响,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迎来入学高峰,市教体局统筹各热点学校制定了一校一案,加强教育资源配置,妥善应对入学高峰,各招生学校在报名环节要加强入学资格审查,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就便“应入尽入”,避免出现入学难现象。招生报名平台通过市大数据中心实现与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税务、卫健、信访等部门数据对接,对监护人提供的户口、房产、合同等证件资料实时比对,严厉打击伪造、涂改、使用虚假证件行为,对使用者和伪造者,直接取消城区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招生过程中各种非访、闹访、围堵、网络煽动、捏造、诬蔑攻击工作人员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招生方案精神,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和学生家长对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妥善解决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全市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要坚持政策稳定和提前宣传告知相结合,将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家长和小学五年级家长群体,告知我市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条件预留出时间。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部门单位、各学校要从维护全市教育形象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牢固树立教育均衡发展的大局观,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严肃性,自觉服从招生大局。各招生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培训招生人员熟练掌握招生政策、标准和平台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保持招生工作统一口径,统一步调,统一时间,统一标准。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为实现报名入学“零跑腿”,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报名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招生学校要切实落实招生主体责任和“首问负责制”,对报名期间家长咨询较多的关于报名平台使用、招生政策等问题,有责任第一时间耐心向家长讲解平台使用方法和招生政策,严禁简单粗暴、含糊推诿。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给招生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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