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7-03
日前,临汾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临汾市仍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登记时间为8月15日前,新生录取工作将于8月30日前结束。
《通知》要求,小学登记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要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超计划摇号录取”的招生办法,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在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转为公办的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本县(市、区),招生方式保持不变。
《通知》强调,对于高中阶段学生,临汾市将坚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总体保持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推动每个县至少有1所好的公办普通高中,优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11所省级示范高中及临汾二中、临汾五中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65%,更好地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各校统招分数线下浮50至60分。(郭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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