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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多地明确小学入学年龄!

日期:2024/2/2 11:35:30 浏览:

23日至25日。公办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进行二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补录。

七、报名程序

学生或家长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学生信息(建议使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进行登录)。

第一步:登录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

第二步:小学一年级选择“小学招生信息服务”;初中七年级选择“初中招生信息服务”。首先选择“新用户注册”,根据页面上的提示进行注册。

第三步: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按页面上的提示,选报公办学校入学的学生,选择符合就读条件的公办学校为报名点;选报民办学校入学的学生,选择意向民办学校为报名点。

第四步:按页面上的提示,填报学生基本信息、填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第五步:选报公办学校入学的学生,按页面上的提示,上传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选报民办学校入学的学生,上传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

第六步:选报公办学校入学的学生,学生或家长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选报民办学校入学的学生,学生或家长到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05.焦作市

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统一要求,自2020年起,我市即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报名,所有公、民办学校均实行网上报名。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应在当年规定的入学报名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小学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初中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进行报名,所有学生只能在报名平台选报一所申请就读学校(根据实际选择片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自己操作有困难的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到申请就读的片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同步进行信息采集。

报名材料

我市常住户口招生对象需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外来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要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8月6日至8月9日)。

2.资格审查阶段(8月10日至8月13日)。

3.网上录取阶段(8月14日至8月25日)。

第一阶段录取(8月14日至17日):各公办、民办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学生进行录取。公办学校只能录取片内学生;民办学校则根据招生报名情况采取学校直接录取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方式组织录取。

第二阶段录取(8月18日至20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携带相关证件到片区内公办学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如片区内公办学校学位已满(达到或超过每班55人),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至其他学位有余的公办学校。

第三阶段录取(8月21日至25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其他招生遗留问题。

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以市、县正式招生文件通知为准。

06.漯河市

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成熟的学校可放宽至六岁半)。严禁各学校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初中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教育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严禁招收小学尚未毕业的学生及学籍不在六年级的学生。

07.信阳市

招生对象

信阳市域内符合各县区报名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一年级):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以居民户口簿信息为准)的儿童。

初中(七年级):2023年小学毕业生。

各小学严禁招收不满6周岁的儿童,各初中严禁招收小学尚未毕业的学生。

招生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7—8月,不得早于7月1日,具体招生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且要确保公、民办学校在同一时段开展招生录取。

招生程序

1.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学生家长在学校要求时间内通过注册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片区内学生只能选择对应招生片区内的一所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按照学校要求如实填报学生基本信息、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等。登记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各县区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入学工作,公布招生咨询电话,指导家长顺利完成网上报名。严禁招生学校或毕业学校在未告知学生家长及未经家长同意情况下,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替代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2.学校审核入学资格:各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必要时,相关材料信息核查由学校对接有关职能部门统一办理。

3.网上发布录取结果: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录取结果,对不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学生报名信息予以退回、删除,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告知,以免影响学生到其他学校就读。

4.遗留问题处理:网上注册报名未被相关学校录取的学生,携带相关证件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08.南阳市

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符合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

女。

(二)初中招生对象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2023年小学毕业的学生。

2.中心城区2023年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采取划片方式招生;公办初中采取划片为主,九年一贯对口直升、统筹调剂为辅的方式招生。坚持消除大班额目标导向,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生源,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合理分流到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对象以中心城区生源为主。对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招生办法,依法依规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三)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关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条款规定,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细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入尽入”。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二是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三是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地所在学校就读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初中:7月30日—8月2日,小学:8

月3日—6日)

所有符合中心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无论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入学,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学生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在招生服务平台上选择由四区统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公办和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其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二)提交资料(初中:8月3日—4日,小学:8月

10日—12日)

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学校制定的具体细则,家长携带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原件及学校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小学一年级新生到选定的小学报名点提交材料;小学毕业生到毕业小学提交材料,由毕业小学将学生档案按学区整理汇总后统一转交到相关初中。

(三)学校资格审查(初中:8月5日—15日,小学:

8月13日—15日)

招生学校按照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开展入户调查等;对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进行退档;对其他学校转来的确属本学区的学生进行信息现场补报和资格补审。

(四)主管部门审核(8月16日—8月24日)

按照管理权限,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班额控制情况进行审核,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相关要求统筹进行生源均衡。

(五)公示新生名单(8月25日—28日)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结束后,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并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来源:各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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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梦姣丨责编:周冰丨主编:任汪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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