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政府要结合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以及县、市自查、自治区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标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完善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深刻领会国家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意义和政策要求,将“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作为思想宗旨。要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健全组织体系和相关制度,发改、财政、住建、国土、编制、人社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提供政策支持。要落实加大义务教育投入的国家法定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财政为主、拓宽渠道、加大力度、倾斜薄弱,健全投入保障长效机制。要注重宏观统筹、科学规划和标准引领,将国务院意见要求和国家、自治区标准体系作为工作任务的总清单。要进一步理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教师管理体制,理顺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办学体制。要强化监督,完善奖罚制度,加强指导帮助,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二)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标准化建设
各级政府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实现均衡发展的基础工程。要以国家和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为依据,以“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为原则,以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为前提,以“全面改薄”工作为机制,以农村学校、薄弱项目为重点,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要坚持办好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彻底改变其校舍设备陈旧、校园环境差的现状。要重视新建居民区学校配套建设,落实学校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快建设步伐,逐步解决学位不足、面积不足、班额过大等问题。要纠正个别地方将建设项目和资金集中安排给个别学校的做法,避免校际差距进一步拉大。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均衡配置教师
要始终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任务,作为“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要落实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精神,尽快出台省级政策,统一城乡编制,促进城乡教师均衡。要完善“精准补充”机制,着力解决部分学校存在的教师总量不足、结构性短缺等问题。要建立健全教师、校长交流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完善相关激励机制,落实差别化待遇,鼓励吸引优秀人才服务农村学校,均衡配置教师资源。要以课程改革为平台,丰富教师培训内涵和形式,打造合理的教师梯队。
(四)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未达标地区的督查,指导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在科学规划、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努力加快推进速度。要进一步强化督导,对已实现基本均衡目标的县(市、区)做好动态监测,巩固提高均衡水平。要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联盟办学,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课业负担过重等热点难点问题。要完善已有政策,保持工作推进的相关机制和态势,在完善硬件建设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实现义务教育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