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现代办协同单位:财政局、各有关乡镇
(三)发展现代服务业
46、扶持成立商业银行清徐县支行和浦发银行清徐县支行。
牵头单位:政府办
47、引进证券营业部、旅行社、会计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等服务机构,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并积极扶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财政局、文体局、司法局
48、扶持成立演艺公司,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在动漫、影视等创意产业方面投资。
牵头单位:政府办
49、完成太中银铁路清徐战略装车点建设,并为清徐大道建设预留通道。
牵头单位:铁路办
50、规范4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活动,出台小额贷款公司长效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人行
51、实施星级酒店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建设局
52、培育腾祥物流等一批专业化物流企业,统一规划建设物流仓储基地。
牵头单位:交通局
53、启动家电下乡工程。
牵头单位:经贸局协同单位:财政局
54、规范出租车市场,向市场投放出租车50辆。
牵头单位:交通局
55、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开发住房1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建设局
(四)繁荣文化事业(产业)
56、做好创建省级文化强县有关工作。
牵头单位:文体局
57、新建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
牵头单位:文体局协同单位:徐沟镇、建设局、国土局、“非遗”公司
58、完成中国醋文化博物馆扩建提档工程。
牵头单位:文体局协同单位:孟封镇
59、完成葡萄博览园等葡峰山庄续建工程。
牵头单位:建设局协同单位:马峪乡
60、完成狐突庙碑体维修和消防技防配套工程。
牵头单位:文体局
61、实施寿宁寺配套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集义乡协同单位:文体局
62、完成山西老陈醋文化博览园(包括万亩红高粱基地建设、老醋坊二期工程、粮食加工标准化养殖等)一期等观光农业项目。
牵头单位:现代办协同单位:孟封镇
63、完成以观光农业、农家乐旅游、垂钓等为一体的汾河农业观光区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西谷乡
64、完成罗贯中纪念馆、葡萄博物馆、背铁棍传习所配套建设。
牵头单位:文体局
65、完成香岩寺续建工程,并做好香岩寺、徐沟文庙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牵头单位:文体局
66、完成赵氏孤儿传说、清徐彩门楼搭制彩绘技艺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关工作,积极做好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工作;分别申报成功2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牵头单位:文体局协同单位:有关乡镇
67、制定《西边山生态观光旅游区控制性规划及详规》。
牵头单位:建设局协同单位:文体局
68、做好通和农场、宝源老醋坊申报国家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作。
牵头单位:文体局协同单位:孟封镇
69、举办葡萄采摘月、醋文化节、架火节,打造文化产业特色品牌。
牵头单位:文体局
(五)推进节能减排
70、做好创建全市环保模范县有关工作。
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同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71、完成全县洗煤行业升级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环保局
72、完成全县焦化企业煤气精脱硫工程。
牵头单位:环保局
73、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源的清理整治工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并在6月底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同单位:建设局
74、完成《生态县建设规划》,完成所有矿山企业《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建成1个生态示范矿井。
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同单位:安监局
75、严格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在“2、2、1”(大运高速和国道2公里、汾河2公里、省道和村庄1公里)范围内和没有环境容量的区域内,坚决不审批有污染和不符合功能区划的项目。
牵头单位:环保局
76、加大重点污染源的升级改造和监管力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严密监控已关闭企业和淘汰设施,防止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环保局
77、对“十六小”开展专项整治,每年集中整治2次以上;对储料储煤堆进行专项清理,每年集中清理2次以上。
牵头单位:环保局
78、启动清徐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工程,强化环保监察大队监管力度,每季度集中检查1次以上。
牵头单位:环保局
79、安装企业用水远程计量控制设备20处,升级改造机井300台。
牵头单位:水务局
80、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完成400万元的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牵头单位:水务局
81、启动山西美锦煤业有限公司东于煤矿井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牵头单位:安监局协同单位:东于镇
82、启动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清泉西湖水库开发利用工程和景观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水务局协同单位:东于镇
83、完成土地储备500亩、国土收益1亿元。
牵头单位:国土局
84、完成307国道的综合整治、汽车行业整治和硬化、绿化工作。
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同单位:交通局、林业局、有关乡镇
85、全面开展汾河、大运高速2公里范围内的治理工作。
牵头单位:环保局协同单位:各有关乡镇
86、保证接通天然气企业日使用量在50万方以上,并出台企业使用天然气奖励办法。
牵头单位:环保局
87、启动1个小区的天然气供热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建设局
(六)主动帮扶企业
88、每季度召开一次政银企座谈会、项目用地对接会,搭建合作平台。
牵头单位:发改局协同单位:人行、国土局、经贸局、财政局
89、认真落实“品牌兴县”、“诚信兴商”战略,申报成功1件全国驰名商标。
牵头单位:工商局
90、积极推进梗阳等民营规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
牵头单位:经贸局
91、设立专项基金,用于贴息扶持,直接带动民间资金投入达到2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财政局
92、扶持2-3个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及项目,争取省市贴息20万元。
牵头单位:中小企业局
93、对重点项目开辟“审批直通车”,建立审批协调服务机制,实现基本建设项目“一票制”征收,工商注册“一条龙”联审,重大项目“一表式”审批新模式。
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协同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统筹城乡发展
(一)城镇基础建设
94、完善规划、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交通、户籍、信息“十个一体化”规划,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推进机制和推进体系。
牵头单位:建设局、发改局、环保局、劳动局、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交通局、公安局、信息中心协同单位:各乡镇(街办)
95、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法》宣传活动,并做好县城和徐沟绿地规划、北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水系工程规划、东湖周边修建性详规、重要道路景观规划编制。
牵头单位:建设局
96、完成徐沟地区发展规划报批、37个平川村新农村建设规划。
牵头单位:建设局协同单位:现代办、各有关乡镇
97、完成体育场、游泳馆选址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建设局
98、完成滨河西路建设工程的征地、拆迁及路基工程。
牵头单位:建设局
99、实施西关大街南延工程。
牵头单位:建设局
100、完成县文体活动中心建设二期工程。
牵头单位:建设局
101、实施黄古路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建设局
102、完成文源路东进至滨河西路建设工程,并启动清徐大道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建设局、交通局
103、实施紫林路东延工程。
牵头单位:建设局
104、完成开发区道路建设。
牵头单位:交通局
105、做好小店--太谷公路建设的有关协调工作。
牵头单位:交通局
106、启动307国道改线工程,年内完成征地拆迁、路基路面桥涵工作。
牵头单位:交通局
107、启动清源古城开发工程。
牵头单位:建设局
108、抓好政府机关综合办公楼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政府办
109、抓好公检法办公大楼、民兵训练基地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建设局
110、对公产房进行全面摸底,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牵头单位:房地局
111、出台我县二手房市场交易办法和规范物业管理的意见。
牵头单位:房地局
112、加快山西警官学院、戏曲职业学院、建筑职业学院、航空运动学校搬迁进度。
牵头单位:建设局协同单位:徐沟文化公司、国土局、徐沟镇、孟封镇
113、完成文源路提档升级、西关大街绿化续建工作。
牵头单位:建设局
114、突出民俗特色,建设1个固定彩门楼。
牵头单位:建设局
(二)新农村建设
115、完成45个村的新农村建设任务,打造齐南安、杨家堡等一批具备观光旅游功能的精品示范村。
牵头单位:现代办协同单位:有关乡镇
116、新建农家店40个,建设农资店5个。
牵头单位:县供销社
117、鼓励六合、陈庄、仁义、北营等有条件的村庄实施旧村改造,加快建设集中居住小区。
牵头单位:建设局协同单位:清源镇、街道办
118、完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验检测站建设。
牵头单位:农业局
119、开展农民技术培训、蔬菜新技术培训、养殖专题培训,全年分别培训农民3万人次、1万人次、0.3万人次。
牵头单位:现代办协同单位:农业局、蔬菜办、畜牧局、各乡镇
120、完成千亩温室茄子嫁接推广、百亩芦笋标准种植示范,推广杀虫灯两百盏、推广生物肥和生物农药各1000亩,芦笋根腐防治1000亩。
牵头单位:科技局、蔬菜办协同单位:有关乡镇
121、完成菜田配套工程建设,更新水井60眼、修防渗层8万米。
牵头单位:蔬菜办协同单位:各乡镇
122、完善县、乡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全县畜禽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强制免疫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