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新发展大中型拖拉机40台以上、玉米收割机20台,完成玉米机收3万亩、实施保护性耕作1万亩。
牵头单位:农机局
124、实施农家店提档升级工程,进入全省农家店配套信息网络化建设试点县。
牵头单位:县供销社
125、完成气象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及现代农业科技园区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气象局
126、完成8个标准化炮点作业基地配套建设及火箭增雨系统更新改造。
牵头单位:气象局
127、完成贾兆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孔村线和西贾线输电线路、35千伏柳杜变电站增容、西城配电所及20个村的电气化改造等项目。
牵头单位:供电支公司
128、完成移动3GTD网络建设、移动2G基站全域覆盖、移动“三网合一”户线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移动清徐分公司
129、实施联通第三代移动通讯网络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联通清徐分公司
(三)优化人居环境
130、做好创建全省卫生先进县有关工作。
牵头单位:市容办协同单位:爱卫办、各乡镇
131、做好创建全省园林绿化先进县有关工作。
牵头单位:林业局协同单位:建设局、各乡镇
132、完成《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规划》,建成2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省级生态文明村、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牵头单位:环保局
133、完成西边山旅游沿线绿化、208国道丰润村重点绿化及高鹅路与云孟路交叉处绿化工作。
牵头单位:林业局协同单位:有关乡镇
134、续建康培万亩育苗基地。
牵头单位:林业局协同单位:西谷乡
135、启动万亩生态公园建设。
牵头单位:林业局协同单位:马峪乡、东于镇、清源镇
136、完成高速公路1公里山脊线范围内造林绿化工作。
牵头单位:林业局协同单位:有关乡镇
137、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清理农村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做好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容办协同单位:各乡镇(街办)
138、对全县农村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拆除、修复;积极推广“文化墙”和村规民约上墙。
牵头单位:现代办协同单位:各乡镇(街办)
139、开展文源路街容街貌综合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建设局协同单位:市容办
140、各乡镇高标准建设1条主大街。
牵头单位:各乡镇
三、创新体制机制
141、完成面粉厂等县属企业改制任务。
牵头单位:经贸局协同单位:粮食局
142、启动清徐饭店、五交化公司、糖酒副食公司等企业改制工作。
牵头单位:商贸中心
143、启动8个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工作。
牵头单位:粮食局
144、整合城建资产和资金,组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牵头单位:建设局协同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
145、做好组建林业、交通、土地投资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林业局、交通局、国土局
146、公开拍卖紫林路等路段清扫、清运保洁权。
牵头单位:市容办
147、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林业局、农业局协同单位:各乡镇
148、推进完善城中村改造有关工作。
牵头单位:建设局协同单位:街道办、国土局
149、出台农村房屋建新拆旧办法。
牵头单位:建设局协同单位:国土局、各乡镇
四、发展社会事业
150、做好三类语言文字城市达标验收工作。
牵头单位:教育局
151、提高教学质量,集中封闭式培训教师1000人。
牵头单位:教育局
152、加大学校危改力度,确保校舍安全,并创建8所园林绿化学校。
牵头单位:教育局
153、坚持扩大就业,创业就业人数达到1500人,创业培训人数达到150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数达到2500人。
牵头单位:劳动局
154、制定出台相关办法,支持50个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牵头单位:劳动局
155、与九三学社山西省委签订合作协议,开展科技合作。
牵头单位:科技局
156、整合全县资源,分别成立醋文化、葡萄文化研究院。
牵头单位:科技局
157、分别成立枣业、醋业、镁合金研发中心。
牵头单位:科技局
158、组建慈善总会,开展十大慈善企业家评选活动,认捐善款1000万元。
牵头单位:民政局
159、完成清徐县烈士陵园改建,筹措社会资金建设经营性公墓,不断推进殡葬改革。
牵头单位:民政局
160、新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和救灾物资储备库。
牵头单位:民政局协同单位:徐沟镇、国土局
161、为600名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人均增加1000元,达到5000元;为55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贴,解决就医问题。
牵头单位:民政局
162、扶持发展2个社会养老机构。
牵头单位:民政局
163、对农村“两委”班子集中培训1次以上,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牵头单位:民政局协同单位:各乡镇(街办)
164、完成东于镇、徐沟镇计生中心所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计生局
165、举行大型文艺汇演1次,举办全县运动会,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100场(次)以上,丰富城乡居民文化生活。
牵头单位:文体局
166、新扩建40个村级文化体育中心。
牵头单位:文体局协同单位:有关乡镇
167、制定出台我县民间艺人、民间艺术队伍、民营文艺团体、体育协会等的鼓励扶持政策。
牵头单位:文体局
168、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建设1个配送中心、4个中心店,并积极开展放心粮油经销店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粮食局
169、调处纠纷2000件,成功率达96%;全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80件以上,并积极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司法局协同单位:各乡镇、各单位
170、建设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基地,续建地震应急信息平台。
牵头单位:地震局
171、完成平泉村地质灾害搬迁和东、西马峪村部分受灾户地质灾害搬迁。
牵头单位:清源镇、马峪乡协同单位:国土局、建设局、地震局
172、实施天眼工程,对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牵头单位:公安局
173、完成电视台演播室设备升级改造及电视节目采、编、播数字化改造,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牵头单位:广电中心
174、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
牵头单位:信息中心
175、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做好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统计局
五、为民兴办的十件实事
176、发放150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补助,完成150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2.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主体工程、2500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
牵头单位:建设局、民政局、房地局
177、推进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养老保险,参保6.7万人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力争达到50%。
牵头单位:劳动局
178、新修农村公路100公里,完成县二级汽车站和1个乡镇五级汽车站建设。
牵头单位:交通局
179、解决3.5万人的水质性缺水问题;新增秸秆气用户1300户。
牵头单位:水务局、现代办
180、铺设主管网21公里、支管网8公里,实现天然气进县城。
牵头单位:建设局
181、新增城镇就业岗位8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农民科技培训6万人。
牵头单位:劳动局、科技局
182、完成县第二人民医院、4个乡镇卫生院、60个农村卫生所新建和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卫生局协同单位:有关乡镇
183、完成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牵头单位:文体局协同单位:有关乡镇
184、完成9所学校的新建改扩建和布局调整。
牵头单位:教育局
185、完成二水厂扩建、污水处理场扩建、集中供热改造、县城防洪泵站、垃圾处理场改扩建二期和4个垃圾中转站建设。
牵头单位:建设局、市容办
六、推进安全发展
186、做好创建全省本质安全先进县有关工作。
牵头单位:安监局
187、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无证或证照不全的企业,坚决关闭和取缔;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没有保证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
牵头单位:安监局协同单位:安委办成员单位
188、启动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非法生产打击不力、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的乡镇、部门和企业,对主要负责人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安监局协同单位:安委办成员单位
189、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关闭9个煤矿,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水平。
牵头单位:安监局协同单位:国土局、东于镇、马峪乡
190、组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严格开展执法活动;组建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对煤矿和危化企业职工全员培训人均1次以上;建立档案,抓好全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建立危化生产企业视频监控系统。
牵头单位:安监局
七、建设服务型政府
191、在行政机关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按季度完成绩效考核待岗人员的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监察局、人事局协同单位:各试点单位
192、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10%以上。
牵头单位:财政局协同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办)
193、出台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办法,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人事局
194、组织专场人才招聘会3次以上。
牵头单位:人事局
195、建立公务员、机关事业人员信息库。
牵头单位:人事局
196、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县级机构改革工作,并积极推进乡级机构改革工作。
牵头单位:人事局协同单位: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197、加快项目编制、评估、论证,切实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