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7-2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九江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濂溪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制定《濂溪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适龄儿童凭法定监护人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按所划学区相对就近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或其他变相考试的办法招收新生。
(二)坚持规范办学行为。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位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不得以举办奥赛班、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双语班等名义进行招生、分快慢班,也不得以举办这类班为名组织入学考试和收费。
(三)坚持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贫困家庭、弱势群体以及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凡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户籍、房产一致,且已入住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应依法送其入学。未到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全国电子学籍,各校在一年级学生入学时应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对其是否曾经入学要再进行核查,杜绝留级和重复就读行为。
2.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可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小学随班就读。
3.愿意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民办学校提出申请,再由民办学校统一到区中招办办理入学手续。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1.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一律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按划定学区分配入学。由各乡镇中心小学、民办学校集中统一向区中招办报名,坚决制止不正当生源竞争。
2.愿到民办学校初中就读的学生,必须在《小学毕业升学登记表》上填写好所要求就读民办学校名称,并由家长签名,按学生及学生家长要求优先录入所报民办学校,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和增补志愿。
三、报名办法
(一)小学新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濂溪区常住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携适龄儿童到户口所属学区的小学,接受资格审查后由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执行《义务教育法》责任书,免试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1〕16号)要求,2023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濂溪区中心城区房产在4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计算时间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6月30日为限,下同);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濂溪区中心城区房产在5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2025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濂溪区中心城区房产在6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依据。一套濂溪区中心城区房产仍实行在3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在公办初中入学的依据。学习阶段内另一个家庭再次以该套房产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招生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二)初一新生:持区中招办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逾期未报到的将根据学校学位余量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按照划片安排入学。
四、驻区现役军人和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和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入学,在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受地域限制,由区中招办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安排入学。
五、根据九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九教办函〔2021〕21号)文件精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一)对象及条件
1.在城区企业务工人员(含工业园区)或机关事业单位临聘工作人员;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二)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材料
1.在城区就业的务工人员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务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并要求负责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
(4)企业出具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和工资表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并要求负责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以及务工人员本人近三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原件;
(5)须提供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期间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城区创业的务工人员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须提供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期间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到区外国语学校、南山学校、五里中心小学、爱华小学、区二小、怡康学校、虞家河中小学、南湖小学、爱莲小学、莲花东城小学、区一小学院校区(谭畈中小学)及赛阳镇、新港镇、姑塘镇、威家镇、高垅乡中小学等学校入学。
六、转学要求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文件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转户人员子女转学至我区就读小学或初中的,持中小学电子学籍表、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不含购房合同)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七、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16〕13号)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学区划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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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新生学区范围
1.区一小:螺子山村6组、十里村4-10组(十里大道以东、前进东路以北)、十里铺社区(十里大道以东、前进东路以北)、大楼社区(十里大道以东、前进东路以北)、汽运宿舍区、十里华府小区、十里银都小区、恒大御景小区、新路岭社区、九莲新苑小区、新天地商住小区、中体奥城国际小区、碧桂园九玺小区、碧桂园天玺小区、中辉学府小区、中辉半山墅。
2.爱华小学:黄土岭村、爱华新村、香域半山小区、德化名邸小区、谢家垅小区。
3.双峰小学濂溪区校区:极地·盛世名都小区、南山雅苑小区、匡庐苑小区、九江学院本部教职工宿舍住宅小区、东城村(8、9、10、11、14、15、20、21、22、23、24组)、螺子山村(1—5组)、木樨社区、杨家洼安置小区(拆迁安置户)、龙庭花园小区、木樨花园小区(宝梁)、颐年城小区、学府雅苑小区。
4.区二小:仪表厂社区、七O七社区、浔海花园小区、慧龙新城小区、十里村1-3组、大楼社区(十里大道以西)、九江职院社区、万众佳园小区、香域半山小区、一建一工区、濂溪花园小区、十里河岸小区、遂沁花园小区、联盛十里老街商住小区、戛纳小镇小区、七一三社区、长虹社区(玫瑰花园、安福小区)、水木清华小区、德化名邸小区。
5.区三小:十里村4-10组(十里大道以东、前进东路以南)、十里铺社区(十里大道以东、前进东路以南)、大楼社区(十里大道以东、前进东路以南)、赣北商城社区、一建二工区、九玻社区、区政府大院社区、莱茵美郡小区、十里村1-3组拆迁安置到屈家墩村民子女(需凭村街道证明)、优品尚城小区、十里蓝山小区、万诚中央公园小区、联盛.朗香廷小区、奥克斯缔壹城小区、怡嘉苑小区、南山名苑小区、原(城建局、环保局、市容局)宿舍区、极地盛世名邸小区、南山明珠小区。
6.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铁四局社区、长虹社区(长虹小区、馨苑山庄、龙慧花城)、火车站社区、二六七社区、恒源锦城嘉园小区、七星大厦。
7.怡康学校(小学部):市怡康经济适用房、市怡康廉租房、五里街道五里村1组和17组、信华美日阳光住宅区、五里街道八里村1组、2组、4组和5组、五里街道西洋垅农民公寓、虞家河乡鲁板村林木场、鲁板村4组、亿荣水晶苑小区、柏林印象、阳光100、东方紫薇城、浔城明珠小区、庐山苑小区、浔海金色家园、青春80小区、美的铂悦府、文博苑小区(中基文博府)、星悦城小区(天悦宸央)、恒大悦澜庭小区、保利壹号公馆。
8.新城学校:加州风情小区、怡居苑、宋家牌楼安置房(一、二期)、怡芳苑、庐山新城小区、五里村(二、三、四、十二、十四组)、鄱湖家园小区、虞家河侯白垅安置点、虞家河郭桥村(四组、五组)、郭桥村安置点(老宋家牌楼)、山湖村、东投书香濂溪小区。
9.南湖小学:南湖村、南湖社区(龙鑫花园、南湖小区、富华小区)、新纪元社区、长虹北路社区、荷塘新村社区、美的金科华府小区、龙珠花园小区。
10.五里中心小学:八里村(除1组、2组、4组和5组)、陶洼新村、陆家垅社区、怡和苑小区、浔安小区、阳光365小区、中辉世纪城小区、浔南安置小区。
11.五里小学:五里村、三垅村。
12.前进小学:前进村。
13.浔南小学:远洲九悦庭小区、国豪山景城小区、理想家园小区、中茂铂宫小区、丽景家园小区、浔南悦都小区。
14.德化学校(小学部):新湖庐山国际小区、万达华府小区、浔南名邸小区、悦隽中央公园、八里坡安置小区、汇贤雅居小区(中基壹号)。
15.南山学校(小学部):南山社区(原轻机厂居委会)、城南社区(原动力厂居委会)、九柴社区(原九柴厂居委会)、江塑社区、生态工业园务工人员子女、十里蓝山.悦城、景辰别苑小区(公元九墅)。
16.莲花中心小学:妙智村、太平村、怡溪苑小区、妙莲小区、妙智小区、莲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