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外来务工随迁的小学毕业学生,于6月13日—6月15日,需携带学生学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住房等有效证件到旗教育局基教股备案审核。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审核后的外来务工随迁小学毕业生纳入农村中心校毕业生数据库,参与电脑派位确定就读学校。如不按期登记审核,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23年秋季开学前一周根据初中学校空缺学位统一安排。
3.入学程序
(1)根据各初中学校划定的招生范围,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6月17日前,完成小学毕业生名单审核工作,7月3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初一新生分配名单,指派专人于7月6日前到所录取的各小学发放录取通知书。各初中学校于7月30日前对初一新生进行统一报名注册。各小学于6月30日前将六年级毕业学生的《包头市2023年初中招生登记表》报旗教育局基教股盖章并发放到学生手中。
(2)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调整部分小学毕业生到就近初中校就读。
在东胜街小学、明华实验小学、大东街小学、回民小学就读学生,小学毕业时监护人实际居住房屋产权(实满一年),在荣国府、东方明城、胜源阳光、源泰绿洲、乾元国际、现代城、金川名邸、果园小区、公园九号等铁路以北、100国道以南萨拉齐镇内小区的学生,可以申请到民一中就读。
在回民小学、实验小学就读学生,小学毕业时监护人实际居住房屋产权(实满一年),在华科花园、华鹿新城、阳光名都、兴隆佳苑小区、德胜苑小区等在萨四中附近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到萨四中就读。
在大东街小学、东胜街小学就读学生,小学毕业时监护人实际居住房屋产权(实满一年)在萨一中附近的小学毕业学生,可以申请到萨一中就读。
以上情形,根据初中学校空余学位,按照购房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申请调整就读初中学校时间:6月13日—6月15日向所在小学提出调整初中入学申请(提交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旗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初中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居住房屋产权年限排序确定,未被录取学生仍按对口直升服务初中学校安排,其它学校不允许私自录取。
(三)敕勒川实验学校(民办)入学
1.入学对象
(1)小学:面向全旗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
(2)初中:面向全旗招收2023年在籍小学毕业生。
2.入学办法
(1)小学入学
①网上预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于2023年6月5日—6月16日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完成网上预报名,网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
②学校确认。7月10日—7月12日,监护人向敕勒川实验学校提交报名材料,对入学材料进行审核。
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a.《报名通知单》《2023年土默特右旗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此表务必在6月19日关网前打印);
b.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③电脑派位与录取。若敕勒川实验学校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入学计划数,由旗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将直接录取。
④被敕勒川实验学校录取学生,将不再参与公办学校招生。
(2)初中入学
①5月29日,市教育局将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6月2日9:00—17:00,登陆“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信息采集平台,参与网上统一报名、信息采集。具有包头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在网上预报名,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②报名录取。若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统一由旗教育局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与公立学校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将直接录取。
③6月13日—6月17日,敕勒川实验学校对报名信息与家长确认,被确认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参与公办学校招生。
四、落实优待政策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学。
2.“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交土默特右旗教育局一次性办理。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6月19日。
3.支持人口政策。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录取、分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建立校长负总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旗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土默特右旗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做好招生政策咨询、入学资格审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全方位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服务工作。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按政策招生,在招生过程中要坚持义务教育“平等受教育”的原则。各学校禁止采用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招收学生入学和分班,不得设立任何名目的特长班、实验班等;严禁各学校在招生中收取和变相收取择校费、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外来务工随迁适龄子女在教育管理及享受国家的资补政策等方面,与我旗居民子女同等对待。
(三)规范招生行为。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严格执行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民办学校必须公开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收费标准、公开招生结果。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报旗教育局审核备案。
(四)加强招生宣传。一是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从5月27日起,加强宣传招生政策宣传,公示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做好招生入学服务。二是各学校要将招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关爱特殊儿童。各学校要保障农村适龄留守儿童、孤儿、脱贫家庭及残疾儿童公平接受教育,要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关注和关爱,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入学。不能到校学习生活的重度残疾儿童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保证学生接受应有教育。
(六)坚持阳光分班。各学校必须实行起始年级“阳光分班”政策,分班要公开、透明,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分班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水平大体相当,分班要让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共同参与和监督,各学校开学后严禁接收未经过阳光分班的学生,保证阳光分班效果。
(七)强化监督问责。各学校要严格按政策招生,切实做到教育部颁布的“十个严禁”。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旗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违规招生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八)《土默特右旗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由土默特右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招生咨询电话:8921701、888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