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2-29
江门市教育局:
发来《关于台山市白沙镇乃仓初级中学(江门市公办专门学校)修缮工程申请立项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批示意见,同意实施台山市白沙镇乃仓初级中学(江门市公办专门学校)修缮工程(项目代码:2212-440781-04-01-483407)。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8463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教学楼1幢、功能楼1幢、办公楼1幢、男女学生宿舍各1幢、教职工宿舍2幢以及其他配套用房进行翻新修缮,对校道、围墙、运动场等配套设施进行修缮,以及购置必要的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等。
三、项目投资估算2333.9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166.30万元,安装工程费383.13万元,工程勘察费15万元,工程设计费43.97万元,工程监理费33.63万元,设备购置费393.6万元,其他费用298.31万元(含基本预备费172.88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2年-2023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代建单位:江门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9日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台山市白沙镇乃仓初级中学(江门市公办专门学校)修缮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勘察、设计、监理、重要材料、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设备可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