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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教体局发布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

日期:2023/7/1 16:42:48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1-03-04

商丘市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河南省人民政府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确保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1.考试原则

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准确、安全、规范的基本原则,依法治考,从严执考。

2.实施对象

商丘市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含应届、往届)。

3.考试内容、项目

3.1.考试内容:含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和体育技术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参加四个项目的测试。

3.2.考试项目:共四项。

项目一:跑步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满分30分

项目二:跳绳,满分20分

项目三:立定跳远,满分10分

项目四:篮球运球或足球运球(二选一),满分10分

4.评分标准与计分办法

4.1.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四项共70分,计入中招总成绩。

4.2.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执行。若选项目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没有体现,可延用2007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评分标准参照执行。

5.组织实施

5.1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市教体局统一部署和具体实施。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体卫艺科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按照市教体局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组织本县(区)的考试工作,省、市巡视员将对县(区)的考试工作进行巡查和抽查。考试统一使用智能型测试仪器。

5.2考生信息与准考证:

各学校将考生报名信息及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高清晰照片)上报至本县(区)考务办,考务办按分组(20人一组)情况制作准考证并统一打印。市直学校将考生信息库报市局体卫艺科,同时将信息及照片上报市局体卫艺科,由市局体卫艺科制作准考证并统一打印。

5.3检录:

(1)设备需求:根据考生人数和考试日程安排计算设备套数,一台显示器和一台人脸识别器。

(2)入场检录方式:考生根据准考证利用人证比对入场等,由系统通过数据库比对本组所有考生身份,无误后放行并在系统中确认检录信息,记录检录时间、缺考等。

5.4考试系统:

考生依据准考证进行人脸识别后进行考试,支持身份验证、全自动测量、计时、计数,语音提示、自动采集原始成绩、现场公示考生每次考试原始成绩,按组打印成绩确认表、后台自动数据存储、多种模式备份、实时上传至指定服务器。系统记录考试时间、设备号、每次考试成绩(含犯规、弃考)等信息。

6.管理办法

6.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考试前,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试纪律和业务培训。对于考试中进行舞弊的行为和人员,一经查实,立即撤换,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2.考试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用餐在考点,集体行动,禁止单独活动和私自外出;统一收缴通讯工具,由纪检监察部门集中管理;严禁无考务证件人员进入考场。

6.3.实行回避制度。考试工作人员按要求选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考试者,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管理工作。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者,必须向考务办如实报告,否则,按违规处理。

6.4.严格考风考纪。考试期间,在考点设立举报电话;在考场入口处设置检录台,架设照相机、录像机各一台,现场按组取像备案;在每一项考试前,要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测试员签字;在每一测试点架设录像设备,全程录像、录音备案;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各考点每天考试必须配备考风考纪工作监督员2名,并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对考试全程进行监督和巡视。

7.严格免考、缓考审批程序和管理

7.1.伤残学生免试。①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体育教师、班主任、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县(区)教体局(市直学校报市教体局)可申请免考。没有残疾证但确实残疾并丧失运动能力,必须提供完备的县级医院以上(含县级)就医相关资料,并由学校中考领导小组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残疾部位,由校长、分管校长、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共同签字确认,加盖学校公章交教体局审核。②因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诊断证明,家长签字、体育教师、班主任、分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报县(区)教体局审核批准。市直学校免试考生申请报市教体局体卫艺科。

以上申请信息必须与考生所报中招考生信息相符(学生健康状况栏所填内容一致),经查询不相符者取消申请,考生正常考试。

7.2.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考试,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近期有效证明和原始病历及医院检验报告单(女生例假由学校出具现时证明),于考前一天由学校交考务办,可申请缓考。

7.3.到达考场后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学校带队领导签字确认,填写缓考申请表,报主考批准,可准予缓考。到达考场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生,由考生填写不参加考试申请书,由学校带队领导签字确认。

7.4.在考试过程中,若考生出现意外事故,如当时可以继续考试的经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当时确实不能继续考试的,填写缓考申请表,由学校带队领导签字确认,经主考批准并报考务办公室备案,该项目可作缓考处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

7.5.在考试中,如监考员发现仪器传送数据异样,应立即停止考试,报告主考,由技术人员检查维修。本组考生可经主考同意该项重考一次。

7.6.在本学校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学校公示考试成绩,公示期5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申请期限内申请复议,申请程序:由学校和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到考务办公室,填写《考试异常情况申诉报告表》,经主考批准,监考员、学校领导、班主任共同查询(查仪器备份或调取录像),查询异议成立确认后,学校、班主任和考生本人履行签字手续,组织缓考时该考生可重考异议项目一次。

7.7.缓考

对经审批符合缓考条件的考生,于考区全部考试结束后5天内组织考试,也可在考区结束时进行缓考。必须加强对缓考考试的管理,严格规范各项考试操作,严禁徇私舞弊的违纪事件发生。

7.8.凡无故缺考,均以0分认定,并告知学校确认。

8.考试时间

8.1.市直学校先行模拟考试时间为3月29日-31日,地点为商丘市一中新校区;届时各县(区)进行观摩。市直学校正式考试时间为5月10日-14日,地点另行通知。

8.2.县(区)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日-5月10日,各县(区)教体局可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安排考试具体时间并报市教体局体卫艺科备案。

8.3.缓考考生考试时间、地点由各县(区)自行确定,提前公布,并报市教体局体卫艺科备案。市直学校由市局体卫艺科安排。

9.考试报名

9.1.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日-15日。

9.2.借读生在借读学校报名,在借读学校参加体育考试。

9.3.报名以学校为单位,各校考前应分别按性别、篮球足球不同选考项目20人一组编好顺序,填写附件2《商丘市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信息表》,同时提交以身份证号命名的jpg格式考生照片。

10.组织机构

10.1.市教体局成立“商丘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管理及市直学校的考务工作,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本县(区)的考试工作。

10.2.市教体局成立“商丘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风考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违纪事件的查处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全面监督本县(区)考试工作。

10.3.各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

10.4.各考点设考务、保卫、后勤、医疗等若干小组,分管有关工作,以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11.经费

11.1.体育报考费按“豫教财〔1998〕9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每生收取体育考试费10元。免试生也应缴考试费。

11.2.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于考试前将考试报名费到市行政服务大厅教体窗口缴入市财政局专用账户(每生10元)。

11.3.县(区)学校以校为单位于考试前将报名费交到县(区)账户,各县(区)上交市教体局部分(每生3元)以县(区)为单位于4月1日前交纳至市财政局专用账户:

收款人:商丘市财政局

账号:00000299021493428012

开户行: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370-6065280

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8号窗口开具票据。

交纳时在备注栏填写“XX县(区)中招体育考试”。(转账的单位需要出具转账单原件)开具票据后需要到服务中心三楼332房间加盖公章。

12.考务工作

12.1.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后勤保障,确保考试工作稳妥进行。

12.2.各考点门口要悬挂“商丘市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XX考点”横幅。考点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凭准考证入场,考务人员凭工作证入场,除主考、副主考工作需要,考生及考务人员均不得携带手机入场。严禁其它人员进入考场。考场外制作各级人员职责宣传栏,考场内设立医疗室和紧急救护设备,并为学生提供茶水等。

12.3.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要认真选派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测试组,并对测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考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保证考试成绩准确无误,真实可信。

12.4.各校考前应分别按男、女考生20人一组编好顺序参加考试。考前应让考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12.5.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不允许有任何人为因素干扰或降低考试标准。对考试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违纪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

12.6.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考务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考生所在学校或举报电话向“商丘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对考试中的违纪现象可直接向“商丘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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