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7-26
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2022年七年级新生
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玉市教函〔2022〕19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按照“户籍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100%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程序,采取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二、招生计划
七年级新生6个班。
三、入学对象
(一)入学对象
具有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服务范围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市城区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2022届小学毕业生。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
3.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1)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2)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适龄子女;(3)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4.2020年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适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适龄子女;
5.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
6.在玉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的适龄子女。
四、招生地段服务范围
(一)服务区域
1.“四至”服务界限:
东至:龟山北路
南至:玉北大道
西至:文体北路
北至:教育东路
2.具体范围:
文体北路(教育东路至文苑路段)、秀水北路(文苑路至玉北大道路段)等二个路段以东;
教育东路(文体北路至龟山北路路段)以南;
龟山北路(教育东路至玉北大道路段)以西;
玉北大道(秀水北路至龟山北路路段)、文苑路(文体北路至秀水北路路段)等二个路段以北;
(二)服务区域图
1.除以上服务区域外,还包括玉林师院附中旧校区、玉林师院西校区、玉林市教科所。
2.服务对象:本区域的住宅小区和行政、事业单位。
(三)服务小区、单位
东方一品、东城经典、盛东国际、永基世纪名门、祥隆花园、东悦华府(维也纳国际)、同德苑、杏林居、玉林市教科所、玉林师院西校区、玉林师院东校区、玉林师院附中旧校区、玉林师院附中新校区、玉林市得利广场、玉林高级中学、玉林市消防支队、碧桂园御东府、玉华苑A区、玉华苑b区、恒大御景、同和苑、美安景城、玉商大厦、永利锦绣里、金润清华园、丽园小区、阳光城、吉营吉府。
五、入学对象安排顺序和要求
(一)A类:地段生
1.地段生界定
地段生是指持有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服务范围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服务范围内拥有100%产权的居住类房屋,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注:(1)若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址与居住的居住类房屋地址一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该居住类房屋100%产权的,则需要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户满3年以上,该户籍和房屋方能作为地段生入学的依据。
(2)地段生申请入学的居住类房屋必须实际居住,没有交房或交房后尚未入住的,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不足100%产权的不动产(房产)证名下的,由属地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家且房屋所有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由属地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2.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符合地段生条件的玉林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9日(含此日)前。
3.初中地段生材料审核及入学注意事项
(1)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少年出生证明);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的居住类房屋的100%产权不动产(房产)证。
(2)在玉林市城区外小学毕业要求返回原籍就读的玉林市城区户籍学生,请于7月29日前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玉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笃行楼一楼审核、登记:①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少年出生证明);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户籍地址服务学校范围内的居住类房屋的100%产权不动产(房产)证。
(3)按照地段生界定入读服务学校的学生,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
4.上门查看实际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组织老师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核查实际情况。
(二)b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
2.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
①军官证或士官证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②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③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④2020年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证明材料;⑤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证明材料;⑥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
(三)C类: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1.报名条件:符合市城区购房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
C1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并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C2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但未实际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C3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购买房产未交房且未入住的,需要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现场核验的材料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
(2)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材料: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②2022年购房业主子女须提供在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首套房查档证明;
(3)法定监护人的经商、务工证明材料之一:①经商营业执照;②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账。
3.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组织老师在规定时间内上门核查实际情况。
(四)D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
1.报名条件:法定监护人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查办证年限),且在玉林市城区经商或务工,以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固定租赁住所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2.现场核验的材料
在材料审核时,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户口簿(如监护人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的关系);
(2)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租住合同及房东房产证(住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4)法定监护人的经商、务工证明材料之一:①经商营业执照;②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工资流水账。
(五)量化打分
为统筹好C类、D类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量化打分办法,对C类、D类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1.基本分值(50分)
(1)适龄儿童少年或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口簿(10分);
(2)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10分);
(3)合法居住场所证明资料,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20分):①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20分);②购房合同及发票(15分);③租房合同(10分):a.房屋租赁合同(3分),b.房东房产户口簿(7分);
(4)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10分):①经商营业执照(10分);②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5分)。
2.加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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