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户籍学龄人口、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切实摸底排查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的入学情况,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需要缓学或者休学的,应向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学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各县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加强编班和学籍管理。义务教育学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原则上起始年级要按国家标准班额编班(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坚决防止产生大班额班级。要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须于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休学、转学等业务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五)加强督导问责。各县区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定期开展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督导检查,建立督导结果通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招生入学工作生态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要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学校,还要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六)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早着手、早部署、早宣传,分年度制定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应通过在社区、村委会张贴《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办法以及报名所需带的各种证件。以招生划片方式、招生范围、招生办法为重点,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获得社会广泛认可。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不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升学率”和考试成绩排名。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和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要深入农村地区,积极宣传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要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增进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认识和信任,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2022年秋季开学两周内,各县区要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查,并向社会公布督查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检查情况于开学第三周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508室。
北海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健,3210025)
文章来源于:http://chuzhong.ljyz.com.cn 初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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