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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家长蜀山区学区划分出炉!

日期:2023/7/12 14:49:20 浏览:

:长江西路以北

西:合九铁道线转樊洼路转史河路转金牛路以东

北:高刘路以南(不含龙居山庄商品房等)

4.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牛路转高刘路转合作化北路以西(含龙居山庄商品房等)

南:史河路转樊洼路以北

西:西二环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5.合肥市金湖中学学区范围

东:合九铁道线转樊洼路转西二环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半岛路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6.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蜀山中学学区范围

东:半岛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皖山路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7.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振兴校区)学区范围

东:皖山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绕城高速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8.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南岗校区)学区范围

东:绕城高速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与小庙镇接壤

北:与庐阳区接壤

9.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西园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转梅山路以南(不含中医学院东区宿舍、大富新村等)

10.合肥市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西校(贵池路校区、合作化路

校区)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含汉嘉都市森林、广利花园)

北:长江西路以南

(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

11.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望江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12.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五十中学新校(望岳校区)学区范围

东:潜山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长江西路以南

13.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蜀山区外国语实验中学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潜山路转金寨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休宁路以南

14.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五十中学新校(天鹅湖校区)学区范围

东:潜山路转金寨路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休宁路以南

15.合肥市小庙中学(初中部)学区范围

原小庙镇及将军岭乡范围内

16.合肥市大柏中学学区范围

原大柏乡范围内

蜀山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蜀山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镇街、开发区提供证明,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

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条件

1.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简称“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2.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居民子女入学

家庭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的,可由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居住证满一年居民子女入学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凡居住在我区,截至2021年8月31日居住证满1年的随迁子女,于7月29日进行入学报名线上预约;于7月30日-8月1日,到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地址: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报名,补报名时间为8月6-7日。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1年);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5)小学一年级新生,应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初一新生,应出具学籍表(毕业学校须盖章)。

4.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凡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人员子女,于7月31日到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现场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2)留守儿童入学。各学校要切实关爱留守儿童,摸清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听障及视障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合肥市特教中心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可到蜀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合肥市十里庙小学特教班或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

(4)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须区侨(台)务、外事部门出具证明,于8月7日到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现场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5)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本区行政区内的,其子女需要入学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6)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①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经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我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②父母均为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5.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1)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文件执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4)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5)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执行。

(二)入学程序

1.持市区户籍、房产、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可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采取“线上登记录取,或线上预约线下审核录取”的方式招生。

(1)线上登记录取。在规定时间内,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通过的显示登记成功,家长无须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2)线上预约线下审核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和居住证满一年的居民子女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线下审核。

(3)直接线下审核录取。老年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的,无须在网上登记或预约,可直接去指定地点审核材料。

2.其他儿童少年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其他儿童少年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无须在网上登记或预约,直接去指定地点报名、审核材料。

(三)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

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市区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二、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审批地范围。

2.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学校审批地范围。

3.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审批地范围的居住证截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周年,且有合肥市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4.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市实际就读且学籍在审批地范围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5.其他。其他符合《关于合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印发。

1.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线下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招生录取

(1)提前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生录取结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直升生资格由区教体局确定报区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市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具体范围见《民办学校政策优待人员子女范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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