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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庐江县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7/12 15:21:47 浏览:

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县教体局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实现全县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学校布局调整等特殊情况,其指标到校按有关规定执行。全县各中小学要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落实指标到校生政策要求,引导学生就近入学,充分发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导向作用。

(三)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教体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录取未在我县参加中考、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县内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严禁招收“线下生”,高一第一学期不得转学。严格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庐江中学“筱湘创新班”及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篮球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须在中考结束后进行,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通过学校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6月20日前由学校报县教体局集中登记,经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招生简章、报名须知等材料须报县教体局校监科审核,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报名须知中须载明经县物价管理部门(发改委)审定的收费标准,标准之外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严禁收取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相关招生广告须与招生简章等经审核批准的材料保持一致,严禁虚假宣传。民办学校不得到各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严禁有偿招生。因未招满而经批准在县外市内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县外市内招生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招生。招收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

六、组织领导

县教体局成立庐江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唐晓春

第一副组长:丁茂林

副组长:孙溥、朱德波、左俊、张斌、张述应、焦雪萍、卢业树、王卫东、刘胜保

成员:陈家胜、陈晓明、占宁、何德、祁增斌、何劲松、张正标、傅求宝、马春霖、鲍晓斌、贺建军、马勇、刘飞虎

领导小组职责是研究制订考试招生政策,审议考试招生有关事项,重大事项报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局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各校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打破区域招生界限,着力建立服务考生、方便中专学校招生的工作机制。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宣传省教育厅公布的具备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和专业,指导毕业生报考有招生资质且下达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合肥商贸科技学校要通过全省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平台进行录取,继续加强校企合作,积极探索与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未完成办学条件不达标问题整改任务的学校不得招生。

(二)严格招生录取流程。各初中学校和教师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强迫或引导学生填报指定志愿。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都必须经过县招生办统一录取,否则不予注册高中学籍。各校要加强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注册审核。中考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上级要求提供考生成绩,集中导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不得为其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学籍按程序于9月30日前注册完成。任何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县将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适时启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改革。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三)切实落实招生纪律要求。坚决执行中招“十个严禁”:一是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超班额招生以及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免试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二是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三是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四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五是严禁接收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或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六是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七是严禁有关单位和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八是严禁任何学校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九是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十是严禁向社会公布未经县教体局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自主招生方案等。中专学校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严肃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皖教职成〔2018〕4号),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严禁以举办对口升学班、保证升学、安排就业等名义进行违规承诺和招生,严禁以“涉军”、冒用高校名义等方式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要切实保障初中毕业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益,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为学生提供公平选择机会,为中专学校提供有序招生环境。

(四)强化违规责任追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实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是省级示范高中的,按程序报请省教育厅撤销其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报请市教育局给予处理。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或转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下一年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民办学校因违规招生被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追回有关奖补资金并取消申报有关奖补资金的资格。对普通高中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县教体局将规范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2023年秋季开学后,县教体局将适时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对于违规接收学生借读、招收“线下生”等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追责,检查结果通报全县并上报市教育局。

(五)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指标到校额度、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深入贫困家庭,积极宣传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按要求精准发放到位;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校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印制招生政策明白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通过咨询会、家长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外宣传,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增强群众对中考中招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让每一位家长知晓报考普通高中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必须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招生程序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虚假招生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各初中学校要指导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中考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任何人不得代填或引导考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各初中学校要按规定妥善做好毕业生中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安排。

合肥市统一咨询电话:12345热线;县教体局中考中招咨询电话:82563539(招生办)、82563602(基教科)、82563609(职成科)、82563603(安全教育科)、82563636(教研室);投诉电话:82563607(监察室)。

附件:1.庐江县2023年中考英语听力免试申请表

2.庐江县2023年中招工作实施办法

3.庐江县2023年初中毕业生去向登记表

附件1

庐江县2023年中考英语听力免试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中考

准考证号

盖章:2023年月日

盖章:2023年月日

注:医院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附件2

庐江县2023年中招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做好我县2023年中招工作,根据《合肥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条件

(一)普通高中。

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2023届、2022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省示范普通高中以及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篮球、足球特长生只招收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从2024年开始,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只招收当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非我县户籍人员子女,在填报志愿、录取政策等方面与我县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外省户籍考生在我县被录取并就读普通高中的,高中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时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职学校。

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职学校志愿。“3+2”高职只招收参加2023年中考的考生。填报师范类志愿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均可填报中专学校志愿。

二、招生计划

综合考虑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办学标准以及课程改革等因素,核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模。2023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中专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我县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实际核定。

普通高中和中专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2-1。

三、志愿设置、填报和投挡

今年我县高中阶段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普通高中录取。第二阶段是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录取。所有考生志愿均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

考生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打印确认并签字。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为省示范高中和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第二批次为市示范高中(不含安师大附属庐江三中),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

五年制(3+2)高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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