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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开始!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日期:2023/7/22 0:26:44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7-09

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以源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源教〔2022〕243号)为依据,符合条件者请登录市、区教育网站,扫描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二维码、关注高新区实验学校公众号或到学校校门宣传栏查看文件和通知,进行网上申报。

一、适用对象条件

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是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七年级)的适龄少年必须是当年完成小学教育规定年限的毕业生。

3.申请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必须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4.申请入读非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

5.申请积分入学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源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

二、招生区域

以《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图》为准。即河源市高新区铁路以东,科技二路以南,东江河以西,高新四路以北范围内。(附件1)

三、招生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起始年级学位申请办法(一年级和七年级):

1、网上登记及申报。(7月8日-7月31日)

(1)信息登记:申请人通过网络、报纸,或向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入读条件,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见附件3),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2)登录“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可以通过招生系统的相关视频教程学习、了解招生系统的操作流程,按照招生系统要求完成入学登记。

(2)申报学校。申请人按照预登记信息,在招生系统申报入读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材料不齐的需补齐材料才能申报学校,还未进行预登记的申请人可以补登记后再申报学校),按照申请人户籍地址、房产地址或居住证(或租住处)住址,只能申报1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2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2、资料审核及录取安排(7月18日-8月5日)

第一批次(户籍类、政策类):7月18日-7月22日;

第二批次(房产类):7月25日-7月29日;

第三批次(积分类):8月1日-8月5日。在网上预登记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不需再到学校提交纸质材料,审核结果可以在网上自行查阅或在学校公开栏查询;因条件限制无法网上登记的申请人请提前与申请学校联系,准备好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见附件3),在批次资料审核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工作人员帮助下申请登记入学。请家长严格按要求进行网上申请,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由此带来后果责任自负。

3.学位安排及公示。

8月8日至12日,市、区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位安排名单在招生系统及相应学校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到申请学校补充相关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4.领取入学通知及报到注册。

8月14日,学校公布入学名单,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下发入学通知书。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或到学校进行查询,凭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直接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二)非起始年级(插班生):8月26日。根据标准化学校规定,本校二至六年级班额已满,无空余学位。

四、招生对象及证明材料

1.第一批次:户籍类、政策类(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的适龄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提供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政策类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第二批次:房产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建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及电视、电话、水费、电费等半年原始发票)

3.第三批次:积分类。在市区购买社保或持有居住证的异地(非源城区户籍)务工子女。提交社保清单或合法的租房合同及租赁税票。

五、学位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扫描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二维码(附件2)采用“网上申报,学校初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核,市、区教育部门录取”的方式,通过学校同步网上预登记、按类别网上申请报读学校、分批次录取的流程进行网上招生并在规定时间完成预登记和申报,家长无需再到校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批次审核及录取期间学校将安排教师正常上班,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家长可拨打招生电话(初中部)0762-3313801或(小学部)0762-3313605咨询。

2.申请对象需认真研读源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源教〔2022〕243号)文件内容,按要求规范操作。入学申请人只能向其居住地所在区域内的一所学校提出申请,不得多校申请,不得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

3.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解释为准。

招生电话:0762-3313801(初中部);0762-3313605(小学部)

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2022年7月7日

附件1

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小学)招生区域划分图

附件2

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二维码

附件3

办理入学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第一批次(户籍类、政策类)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用于初中报名或插班报名);

4.其他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等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需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市、区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由相关业务部门统筹安排解决。

(二)第二批次(房产类)

1.有产权证房产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最近1个月或以上电费发票。无产权证自建房类的:提供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及电费(必须)、水费、电视、电话等半年原始发票)【*】;

2.适龄儿童、少年与房产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产权人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用于初中报名);

4.其他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第三批次(积分入学类)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用于初中报名或插班报名);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租房合法的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带【*】为网上预登记需上传的材料

原标题:《学位申请开始!河源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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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http://chuzhong.ljyz.com.cn 初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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