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随迁子女身体健康并具备正常接受普通小学教育的能力。
(三)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任城区城区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均需连续满12个月。
(四)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居住证或已申请办理。
并说明如下:
(一)《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仅适用于济宁市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招生。
(二)居所方面、务工方面、参保情况等材料为近五年内的,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8月31日;纳税情况凭证为最近3年的,截止日期为上一年12月31日。
(三)务工方面、参保情况、文化程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纳税情况等材料须为同一位监护人的;居所方面、居住证等材料可为不同监护人的。
八、任城区城区入学积分指标体系包括那些?
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一)基础指标包含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所方面、务工方面、参保情况、居住证、文化程度、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等6个方面。
(二)加分指标包含纳税情况、慈善捐赠(用于教育事业)。
(三)一票否决指标包含提供虚假材料、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等。
九、如何参与任城区城区积分入学?
入学积分实行网上集中申报、部门并联审核、分值现场确认、积分排名公示。具备入学基本条件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注册报名,填报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审验并赋分,积分结果现场签字确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要真实有效且为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积分指标及需提交材料如下:
(一)文化程度。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原件(能够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学历情况的,不需提交学历验证证明)。
(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三)务工方面。提供合法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
(四)居所方面。自有居所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租赁期12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原件。
(五)居住证。提供与实际居住地相符的居住证原件。
(六)参保情况。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七)纳税情况。提供缴税凭证原件。
十、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中的“进城务工”,主要包括几种基本类型?
主要包括3种基本类型,即:
(一)在任城区城区具有工作单位的。
(二)在任城区经商的,包括注册经营地址在任城区城区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注册生产经营地址在任城区的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在企业注册地址在任城区的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三种情形。
(三)在任城区城区灵活就业的。
十一、任城区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通过积分就读小学一年级,对居住证和居所方面有那些要求?
(一)居住证。居住证满12个月,计10分;未满12个月,计5分(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己申请受理未取得居住证的,不计分。济宁市城区不能办理居住证,视为符合条件,计10分。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与在城区实际居住地址应一致。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入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提供居住证、申请受理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居所方面。
1.购房的。具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并实际居住,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小产权房,每月计0.5分,最高不超过30分。房屋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用途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小产权房所有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多人共有需其父母(或儿童本人)所占房屋产权比例不低于50%;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名下在任城区城区无房产证明。购买一手房产的,以房产证明(含购房备案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购买二手房产的,以产权转移办结后,新房产证明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备案合同。小产权房需提供购房证明及缴款凭证等。需实际入住(不受满12个月时间限制)。
2.租房的。每月计0.25分,最高不超过15分。所租房屋应为“住宅”,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住所应适宜居住,安全有保障。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满12个月,且缴纳“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的,计分时间以“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和租赁期12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凭证和发票”。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明。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十二、在任城区城区具有工作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与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对就业和参保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一)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务工地点应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如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在同一单位需连续计算的,中断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提供在人社部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备案的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二)参保情况。通过任城区城区内单位在济宁市社保中心或任城区社保中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其他情形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参保人员应为适龄儿童父(母),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之前的不计分。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在济宁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也可登录“济宁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济宁人社通”手机App,自助下载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截止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十三、在任城区经商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参与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对就业和参保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一)经商主要分为3种类型。
1.个体工商户。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注册经营地址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证件齐全、合法并实际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的,以变更核准的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2.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注册生产经营地址在任城区,证件齐全并依法实际生产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既是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又是股东的不再重复计分。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的,以变更核准的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证件证明(变更的需提交变更证明),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3.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每月计0.5分,最高不超过30分。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所在企业注册地址应在任城区,证件齐全并依法实际生产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既是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又是股东的不再重复计分。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的,以变更核准的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提供企业合法证件证明及本人参与投资经营证件证明,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二)参保情况。通过任城区城区内单位在济宁市社保中心或任城区社保中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其他情形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参保人员应为适龄儿童父(母),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之前的不计分。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在济宁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也可登录“济宁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济宁人社通”手机App,自助下载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截止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十四、在任城区城区灵活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与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对就业和参保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一)灵活就业。每月计0.25分,最高不超过15分。务工地点应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以灵活就业者在就业地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登记办理的灵活就业开始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灵活就业者无需提供纸质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以人社部门现场通过系统核查数据为准。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二)参保情况。通过任城区城区内单位在济宁市社保中心或任城区社保中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其他情形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参保人员应为适龄儿童父(母),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之前的不计分。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在济宁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也可登录“济宁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济宁人社通”手机App,自助下载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截止入学当年8月31日需连续满12个月以上。
十五、任城区城区户籍申请小学入学,采取何种程序?
(一)具有实际居住自有房产的任城区城区户籍儿童入学。
1.申报。8月1日上午8:00至8月4日,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由其父母登录平台专用网址(https://jy.rencheng.gov.cn/)或“中国·任城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jt/),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也可登录“爱山东”App,点击“热门服务”栏目中“入学报名”,选择“当前市”为“济宁市”和“当前区/县”为“任城区”,并点击“确认,去报名”。适龄儿童父母需在手机或pad(平板)“应用市场”下载安装最新版本“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
2.审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按预约(或学校告知)具体时间,由其父母携带适龄儿童并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审验确认。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助学校复验家长提交的证明材料,并对家长提交材料进行拍照存档,实行一生一档(电子包),同时学校通过家访核实相关信息。
2023年4月30日后,户口簿和不动产证信息无变化且不申报电脑派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可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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