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初中网 > 南郊区 > 正文

天津市16个区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干货来了您给孩子对号入座

日期:2023/8/23 10:33:21 浏览:

各学校于5月17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概念范围:本区户籍、住房,居民户口簿信息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

2.入学办法: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含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

1.概念范围:本区户籍、住房,居民户口簿信息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不一致;

2.入学办法: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统筹安排免试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含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到所属学区片教育组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三)跨区县“人户分离”

1.概念范围:

第一类:本市户籍(非宁河区),本区住房,居民户口簿信息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不一致,父母在宁河区工作或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第二类:本市户籍(非宁河区),本市住房(非宁河区),居民户口簿信息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不一致,父母在宁河区工作;

2.入学办法: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免试统筹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含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到宁河区教育局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概念范围:非津户籍适龄儿童

2.入学办法:依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

3.所需材料:在效期内的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务工就业证明、在本市(原则在宁河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到所属学区片教育组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五)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等情况

1.概念范围: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

2.入学办法: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等入学,按照已有相关文件参照执行。具体可咨询宁河区教育局教育科:69591381

3.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家长工作证明材料、市外侨办的介绍信、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部队政治部证明;

4.办理地点:到宁河区教育局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残疾儿童

1.概念范围:残疾儿童(除聋、哑、盲,该3类情况原则安排去市里相应特殊教育学校入学);

2.入学办法:参照《2019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津教政﹝2019﹞7号):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在相应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安排送教服务。

3.所需材料:适龄儿童残疾证、户口簿、合法居所证明;

4.办理地点:随班就读到所属片学校登记;中度残疾(智残)适龄儿童到宁河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

民办学校

本区无民办小学

咨询电话

宁河区教育局教育科022-69591381

宁河区特殊教育学校022-69220530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联系电话:88252812、88250883

天津市聋人学校联系电话:24575528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

宁河区教育局纪检委022-69582271

蓟州区

入学年龄:2019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于5月30日前向户籍地所属学校提出申请。

报名入学时间

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

上午:8:00—11:20

下午:2:00—5:00

各学校于5月17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入学办法:户口与房产证一致。持有效证件到服务片区学校登记。

2.所需材料: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房产证或土地证。

3.办理地点:片区学校。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

1.入学办法:本区内户口与房产证不一致。持有效证件到服务片区学校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所需材料: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房产证或土地证。

3.办理地点:片区学校。

(三)跨区“人户分离”

1.入学办法:天津市户籍,户口与房产证不一致且不在同一区的。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本区入学的,由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2.所需材料: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房产证或土地证。

3.办理地点:指定学校。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入学办法: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所需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原件。

(2)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本。

(3)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4)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要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要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3.办理地点:指定学校。

其他群体人员子女入学,请咨询蓟州区教育局教育科,咨询电话29038076。

残疾儿童

符合招生政策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咨询方式如下:

天津市聋人学校

地址:河北区正义道嵩山里

学前部:24575518—8030教务处:24575528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号

电话:88252812、88250883

天津市蓟州区育才学校

地址:蓟州区武定西街42号

电话:13011356042

四、咨询电话

蓟州区第一小学6018664529010626

蓟州区第二小学82819658

蓟州区第三小学60827531

蓟州区实验小学2903192729031925

蓟州区第六小学6011510360115109

蓟州区第七小学60114752

蓟州区第八小学60125785

蓟州区第九小学82821018

蓟州区山倾城小学82877710

蓟州区公乐小学60183535

蓟州区同乐小学22772720

滨海新区

入学年龄:2019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于5月24日向户籍所属学校提出申请。

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3:30

各学校于5月17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入学条件:本区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地址相一致,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须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2.入学办法:按照各校招生简章于5月25日、26日到所属学校报名。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所属学区片学校。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本区内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地址不一致。

2.入学办法:按照各校招生简章于5月25日、26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报名。由区教育体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片学校。

(三)跨区“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实际居住在本区。

2.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按照各校招生简章于5月25日、26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报名。由区教育体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片学校。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与本区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

2.入学办法:入学前一年的11月份到所属学校预约登记。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未进行预约登记的或因条件不符而未登记成功的不予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务工就业证明及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片学校。

(五)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

1.入学办法:华侨子女、港澳台子女按照各校招生简章于5月25日、26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报名。外籍人员子女分别到塘沽实验学校、塘沽云山道学校、汉沽中心小学、大港一小、大港西苑小学报名。

2.所需材料:港澳子女应出示学生本人及父母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文章来源于:http://chuzhong.ljyz.com.cn 初中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