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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九原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日期:2023/8/29 10:08:47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8-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印发〈包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包教发〔2023〕15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义务教育发展成果,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有效遏制择校现象,依法依规实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教育、公安户籍部门配合,认真统计分析我区适龄儿童少年的相关信息数据,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招生区域划分的稳定性,结合九原区棚户区改造和新的区域规划,在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分、确定招生区域。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区教育局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阳光分班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坚持“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具有九原区户籍的学生,按学校服务区域相对就近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居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置到公办学校就读。如果某一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多余的学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关于教育优待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在九原区居住的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规定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退休、病故、当年确定专业复员军人子女,以及部队调整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

(二)在九原区居住的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规定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1—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 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英雄模范子女。

(三)在九原区居住的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烈士、因公牺牲、一级二级英模、1—4级因公伤残的警察子女。

(四)在九原区居住的符合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一级二级英模、因公牺牲、1—4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

(五)为九原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在九原区有重大投资项目投资的企业家随迁子女。

(六)支持九原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九原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须携带对应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出生证、父母工作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等原件和“2023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于7月15日前到教育局教育股审核登记,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四、关于小学初中招生的相关规定

(一)区教育局不接受任何单位部门的择校申请函,不接受除优待对象之外的个人择校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区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二)严格控制招收包头市非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包头市昆区、青山区、东河区、稀土高新区、石拐区的不属于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一是指非我市户籍,已取得包头市居住证的在包务工人员;二是指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白云区户籍到市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取得流入地居住证的务工人员。

(三)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之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之内。超规定班额招收学生,需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报告。

(四)对九原区被拆迁户子女入学的规定:

1.拆迁后回迁原址的,仍按原来入学相关办法。

2.拆迁后异地安置的,按新安置地划片入学相关办法。

3.拆迁后享受经济补偿的,按原户籍地或新购房所在地划片入学相关办法。

(五)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由区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情况限定学籍号段,由学校完成学籍注册。各学校私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六)九原区户籍的中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无能力入学的,可按有关规定,由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明,于6月19日—7月18日到九原区教育局教育股办理缓学、免学手续。

(七)有残疾的适龄儿童可根据情况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智障儿童可到沙河二小培智班报名。

(八)电脑派位结果在各划片区域内进行公示,学校按照派位结果予以报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九)所有证件(包括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等)截至2022年8月31日前有效(特殊说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提供相关证件,登记不真实的,责任自负,必要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十)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预防接种证的检查统计,并督促家长完成未完成的接种项目,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预防接种工作。

(十一)包九中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和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招生工作,纳入九原区统一管理;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部)和九原区第三实验小学(原蒙古族小学)招生也实行网上信息采集,均按照九原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同步进行。

(十二)各校要阳光分班,公示分班方案和分班结果,公开分班过程。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十三)未尽事宜由九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九原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网上信息采集

6月5日—16日由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注:6月16日23点59分关网),完成网上信息登记。按照相关说明和提示填写完整、准确、真实信息,并按照《九原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定的学校招生范围选择预报学校。提交后打印“2023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网上注册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律不予安排在九原区就读。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所学校。

(三)招生划片范围

沙河一小:设南校区(原沙河一小)3—6年级就读和北校区(九原区第三实验小学东侧)1—2年级就读。具体招生范围是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东、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文明路以西所包含的社区(小区)、街坊和建设路以北、210国道以东、哈林格尔路及变电站以南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设路以南选择九原区第二实验小学或包头市第五十三中学小学部,建设路以北选择二道沙河小学或九原区第三实验小学)。包括:文明小区、金沙华府、农机家属院、水泥厂楼、九郡世纪广场、九郡嘉园、桐荷嘉苑、新春小区、太原路街坊、黄金小区、黄金嘉园、景湖小区、三十三中家属楼、富康小区、花园小区、酒厂家属楼、老干楼、巨力小区、恒大华府、恒大帝景、恒大未来城、华贵园。

沙河二小北校区:招收建设路以南、文明路以东、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健康路南段和花园路北段以西,所包含的社区(小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九原区沙河二小花园路校区)。包括:文明路6—10号街坊、健康路2—8号街坊、花园路1号街坊、朝聚眼科住宅楼、工会住宅楼、二小住宅楼、武装部住宅楼、农行恒源小区、永禄大厦、万达小区、万达花园、鹿昌新苑、润泽阳光小区、银海小区、宁鹿佳苑、兰溪花园、景天花园二期、富贵嘉园、俊林花苑小区、农机小区、民政小区、林业局小区、电力住宅小区、康园、老干楼。

沙河八小(沙河二小南校区):招收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南、文明南路以东,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九原区花园路小学)。包括:恒泰嘉园、富丽家园、振翔小区、融茂第一城、民悦家园、韩庆坝东村、梁家营村(黄河大街九原段以南)、利民佳苑、中兴嘉园、九原河景小区、铁西第六、第七街坊。

九原区第一实验小学(原沙河三小):招收210国道西侧、鹿城东(北)大街以东、110国道以南、建设路以北和210国道东侧、哈林格尔路以北、文明北路以西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10国道以西)。包括:井坪新村、远洲国际、锦绣新城、景观花园、龙苑小区、兴胜小区、龙宇国际、远洲大都会、中冶德贤公馆、万科城一期二期(在对应学校未建成前暂归九原区第一实验小学片区)。

九原区第一实验小学分校(原三道沙河小学):招收110国道以北三道沙河村、中慧新城等地区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九原区沙河二小花园路校区(原沙河四小):招收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健康路以东、二道沙河河槽以西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景天一期、景天三期、花园路三号街坊、西脑包村、梁家营村(黄河大街九原段以北)、健康路九号街坊、健康路十号街坊、永禄小区。

包五十三中小学部(原沙河五校):招收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南、210国道以东、文明南路以西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共青小区、韩庆坝一社区、二社区、惠德花园、和发紫薇园。

九原区第二实验小学(原沙河六小):招收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西所包含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青年园、鹿安佳苑、天福广场、宫园墅、大成逐鹿会、富力城、明华学府、御融观邸、鹿原佳园、李家圪旦村、居然青年城、和谐警苑、绿地国际花都、保利壹号公馆、都市庭院、万科翡翠都汇、井卜石美好家园、尹六窑幸福嘉园、尹六窑村、尹六窑新村。

二道沙河小学:招收二道沙河南、北(含九原兴都)、西村(含鹿苑康城)和文明北路以东、变电站以北、110国道以南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北门小学:招收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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