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4日(暂定)
比赛地点:丽水市体育场馆中心
四、比赛分组
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高中(中职)男子组、高中(中职)女子组
五、赛制说明
比赛
形式
球员数量
(人/队)
换人
规则
场地大小
(宽x长)(m)
比赛
时间
中场
休息
球
球门大小
(高x长)(m)
5人制
8-10
不限
15-25x25-42
20’x2
5’-10’
3.5
4
2x3
8人制
12-14
不限
40-50x60-70
30’x2
10’
5
2x5
11人制
14-18
不限
45-90X90-120
40’X2
15’
5
2.44X7.32
小学组为5人制比赛,实行特定的规则,每队报名时必须有3名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队员,且在每场比赛时必须上场1名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队员,比赛实行“室内5人制足球规则”及相关条款。初中组为8人制比赛,实行8人制足球规则。高中(中职)组为11人制比赛,实行11人制足球规则。
六、参赛学校(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省内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高中、中职(运动训练专业除外)〕、初级中学(初中)。各类教育集团下属的分校(校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以分校或校区名义参赛,不得以集团名义联合组队参赛。
(二)参赛学生原则上需拥有浙江省户籍,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但外省籍(包括港澳台籍)学生,参赛前在我省连续就读满二年(信息表中有显示或提供佐证材料)的允许参赛。凡双重户籍、身份证、外国籍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三)参赛学生必须拥有该校学籍。任何学籍变更,必须符合《2021-2022年度浙江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参赛资格规定》,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双重学籍、多重学籍,不得参加。
(四)参赛学生的年龄及年级和比赛年限规定学段标准(即高中为200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初中比赛年龄为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小学比赛年龄为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比赛年限为三年)。超出比赛年龄和比赛年限的,均不得参加比赛。
(五)高中阶段(高一当年9月1日到毕业当年6月30日),凡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以外的单位(体育俱乐部、体校或其他学校等)参加省级或全国(或含全国分区)比赛(以比赛报到日为准)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联赛。
例外:受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抽调代表所属区域参加的相关赛事的不受限制。
如本联赛补充通知里有具体限制参加的赛事目录的,请按补充通知执行。如没有目录,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初中或小学学段学生,曾违规(指违反该赛事的参赛资格规定)代表非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参加比赛,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六)曾以不同学籍、年龄、姓名参加全国、省、市比赛的学生,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七)比赛报到时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籍信息表等规定材料的,不得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如果各组别报名队数小于6支球队,则进行单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最终名次。各组别报名队数如果达到6支队伍即“分两个阶段进行”。
(二)若“分两个阶段”则按以下方法进行:第一阶段分A、b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分组按上届比赛的名次蛇形编排,未参加的队伍则抽签入组。第二阶段,各小组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各小组的第3名决5—6名。(具体分组视报名情况确定)
(三)决定名次办法:
1.所有比赛将采用每场决出胜负制,常规时间内为平局则直接罚球点球决出胜负。
2.单循环赛积分方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A.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D.积分相等队之间,如果相互比赛净胜球与进球总和也相等,则按同一循环比赛净胜球和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E.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四)竞赛规则相关规定:
1.比赛中运动员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小组赛黄牌记录不带入第二阶段比赛。
2.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规则规定人数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含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3.如遇特殊情况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时,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剩余时间(包括罚点球)直至比赛结束。
4.每队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上场比赛时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所填号码相符,号码不清楚或重号、无号者不得上场比赛。
5.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着统一比赛服装、足球袜、皮面胶钉足球鞋和护腿板(不符合要求不得参赛)。场上队长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6.各个代表队须有学校领导带队,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每场比赛领队需到场组织,领队未到现场,本场比赛0︰3判负。
八、报名
(一)5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0人(不得少于8人),8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4人(不得少于12人),11人制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工作人员)1人及运动员18人(不得少于14人)。
(二)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学生基本信息表、所有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意外伤害险投保凭证(每人保额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万元,并附加壹万元的医疗保险,已参加本年度全省统一校园足球保险的运动员不需另外保险),赛区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三)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代表队必须于2021年10月25日前登录市教育局报名系统(lsjkcz.yunqilab.cn)完成网上报送,联系人:李剑,联系电话:13957070921。同时将报名表、照片单电子稿以钉钉的形式交至丽水市校足办,联系人:金伟建,联系电话:13567608829。
九、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次联赛各组别冠军、亚军、季军、4—6名的球队授予团体奖牌或奖杯,全体队员授予证书。
(二)本次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办法另定。
(三)本次联赛设立以下各组别单项奖:
1.小学、中学最佳球员各1名;
2.小学、中学最佳教练员各1名;
3.小学、中学优秀教练员各5名;
4.优秀裁判员5名;
十、资格审查
(一)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丽水赛区比赛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律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二)凡对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纪律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与事实不符,申诉费将上交大赛组委会。
(三)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参赛队,将取消继续参加比赛的资格(已赛成绩不计),同时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车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十二、其他规定
(一)未投保“意外伤害险”的参赛队员,不得参赛。
(二)为加强对比赛队伍的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l.参加比赛的各个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各队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2.在比赛期间,纪律委员会将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丽水市第十届校园足球联赛比赛报名表
单位
代表县(市、区)
单位地址
参赛组别
领队
手机
主教练
教练
教练
手机
主教练
手机
医生(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号码
身高(cm)
体重(kg)
身份证号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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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8
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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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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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日期
单位
盖章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丽水市第十届校园足球联赛照片单
学校:
领队:手机:
主教练:手机:教练:手机:
姓名
照片
姓名
照片
姓名
照片
姓名
照片
附件4:
丽水市第八届中学生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待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2年4月中旬,比赛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各县(市、区)必报高中男子、高中女子、初中男子、初中女子组各组别参赛,凭各县(市、区)教育局公示文件报名,上届市级赛相关组别冠军队所在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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