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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学年丽水市中小学生五大联赛竞赛规程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3/9/14 16:41:21 浏览:

00m自、200m个混、400m自。

5.男子10岁以下组:

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个混、400m自。

6.女子9岁以下组:

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个混、400m自。

7.13岁组:

男、女4×50m自接力。

8.11-12岁组:

男、女4×50m自接力。

9.10岁以下组:

男、女4×50m自接力。

六、参赛办法

(一)每个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报名。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衣着不整,男生蓄长发、染发、留怪异发型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三)参赛学生原则上需拥有浙江省户籍,并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但外省籍(包括港澳台籍)学生,参赛前在我省连续就读满二年(信息表中有显示或提供佐证材料)的允许参赛。凡双重户籍、身份证、外国籍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四)参赛学生必须拥有该校学籍。任何学籍变更,必须符合《2021-2022年度浙江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参赛资格规定》,否则不得参加比赛。双重学籍、多重学籍,不得参加。

(五)参赛学生的年龄及年级和比赛年限规定:

初、高中三年级仍实行原标准(即高三年级比赛年龄为2003年至2004年出生,比赛年限为1年。初三年级比赛年龄为2006年至2007年出生,比赛年限为1年)。初、高中一、二年级则实行新标准(即高一、二年级比赛年龄为200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初一、二年级比赛年龄为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超出比赛年龄和比赛年限的,均不得参加比赛。

小学组:

13岁组: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1岁组: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男子10岁以下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10岁组: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女子9岁以下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高中阶段(高一当年9月1日到毕业当年6月30日),凡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以外的单位(体育俱乐部、体校或其他学校等)参加省级或全国(或含全国分区)比赛(以比赛报到日为准)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联赛。

例外:受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抽调代表所属区域参加的相关赛事的不受限制。

如本联赛补充通知里有具体限制参加的赛事目录的,请按补充通知执行。如没有目录,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初中或小学学段学生,曾违规(指违反该赛事的参赛资格规定)代表非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参加比赛,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七)曾以不同学籍、年龄、姓名参加全国、省、市比赛的学生,不得参加该学段比赛。

(八)比赛报到时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籍信息表等规定材料的,不得参加比赛。

(九)比赛报到时未携带全部规定证件以及超过比赛报到时限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十)每校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初中组、高中组男女可各报8人,小学每组男女分别各报4人。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参赛,可兼报接力。

七、竞赛规则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比赛均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前六名。

(三)50米双人拖带:二人从池端水中出发。当听到各就位信号后,拖带者一手抓握仰泳出发握手器(被拖带者一手抓握仰泳出发握手器或扶池边,另一手持浮漂)等待出发信号,当听到出发信号后迅速从池端出发;被拖带者在拖带者出发后双手抓扶浮漂从池端出发。在游进过程中,拖带者泳姿不限,被拖带者只准打腿前进,双手均不得划水,也不得放开浮漂,否则即算犯规。当拖带者游到终点并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壁即算完成比赛,立即停表。

四)50米负重自由泳:由水中出发。当听到各就位信号后,一手抓握仰泳出发握手器,另一手持重物(2公斤)等待出发信号,当听到出发信号后迅速从池端出发,游进和到达终点均按自由泳规则执行,到达终点时可以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壁,但不得以重物触壁。

五)抛绳救生(两人一组,每校限报一队,男女不限):

抛绳救生泳道设置见下图:

丽水市

A竞赛方法:

运动员以大会指定绳索施救一名离池岸12米(小学为10米)远的溺者(须是本队性别相同队员扮演溺者),限时45秒,抛绳次数不限。

开始前,绳的一端由溺者下水后拉直并放在游泳池12米(小学为10米)界限后,绳另一端则由抛绳施救者握住。

运动员必须在2.5米×20米的抛绳区进行比赛,而溺者在开始比赛前必须以单手握着水中出发线。发令员发出“比赛开始信号”,岸上施救者以最快时间将绳收回而后再抛至溺者。溺者抓住绳后,岸上施救者方拉绳将溺者拖回池边。溺者被拖行时须以双手握住绳索,双脚可以协助前进。溺者以手触池壁,完成比赛。

绳长:初中、高中比赛用绳长16米,小学比赛用绳长14米。

b犯规:

(1)将绳索改造。

(2)戴手套或辅助物。

(3)比赛信号开始前收绳。

(4)溺者在抓到绳前放开水中出发线。

(5)比赛时,离开抛绳区。

(6)施救者将溺水者拉回岸途中,溺者松脱绳索。

(7)溺者划手协助前进。

(8)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将溺者救回。

(9)施救者在规定时间45秒内双脚同时离开出发平台。

(10)溺者到终点时,没有触池壁。

(六)模拟救生:

A竞赛方法:

(1)通过模拟游泳池突发事件,评估参赛队水上救生员的观察判断、应变及施救能力。

(2)比赛形式以4人(或少于4人)为一队。

(3)比赛开始前,为确保公平竞赛,所有参赛队都要在一处安全区隔离,避免看到比赛情形。

(4)比赛时间为2分钟。当发令员发出“比赛开始信号”(枪声、电笛),各参赛队在2分钟时间内处理游泳池的n个突发模拟溺水事件。救生竞赛假人“CpR”模拟假人,及7至14名模拟意外事故的人员扮演受害者、旁观者、泳客等不同角色,分布于泳池四周或泳池中。运动员可根据溺水者情形,利用泳池周围、泳池内所有可用的器具进行施救。参赛队队长举手示意比赛完成或发令员发出“比赛结束信号”(枪声、电笛)为比赛结束。

b犯规:

(1)参赛队以外的本队人员向参赛队提供援助、提示或建议。

(2)携带任何通讯器材进入安全区。

(3)使用比赛区域以外的物件。

(4)行为或说话上对模拟人员造成伤害。

模拟救生为团体项目,此项必报,规程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抛绳救生和接力赛双倍计分,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各单项比赛不足六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

(二)抛绳救生项目每校必需报名参赛,队员可赛前填报更换,此项未参赛不参加团体评奖。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若干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22年7月10日前登录市教育局报名系统(lsjkcz.yunqilab.cn)完成网上报送,联系人:李剑,联系电话:13957070921。同时将参加市级赛各组别参赛队的报名表、比赛照片单(合影须含领队、教练员及全体队员),纸质和电子稿一并上交给丽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周波,联系电话2626086,电子信箱:105721672@qq.com。

2.各队报名后的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换;未报足名额的不得补报。

(二)报到

1.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学籍信息表、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2.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各队。

丽水市第八届游泳联赛竞赛规程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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