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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公安分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服务的通告

日期:2023/9/5 9:14:3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1-07-06

惠农区公安分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服务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电动车管理相关规定,惠农区公安分局决定自2021年7月10日起对惠农区电动自行车开展上牌登记服务,免费办理登记业务,为电动车登记上牌。

一、登记上牌范围

惠农区范围内两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封闭式三轮电动车可办理登记上牌。

二、集中登记上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0日-7月30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

地点:

1.惠农区南大街与东西大街交叉口八角楼公安岗亭;

2.惠农区惠安大街吉运八八路口(西侧);

3.惠农区惠安大街与清华街交叉口;

4.惠农区石嘴山市第一中学门口;

5.惠农区东大街转盘新华百货门口;

6.惠农区静安街与郑州路交叉口(静安市场);

7.惠农区静宁街与郑州路交叉口;

8.惠农区310邮局路口;

9.惠农区红果子镇老桥头;

10.惠农区河滨工业区钢厂路口。

办理地点将依据情况适时增加调整。

三、上牌登记方法

电动车所有人应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购车发票或收据;

3.电动自行车合格证。

四、其他事项

1.2021年7月30日集中登记工作结束后,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可以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辖区派出所申请登记上牌。

2.鼓励电动车车主自行购买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

3.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并取得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未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自2021年7月15日起,惠农区各交警大队将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未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查处。

4.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有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头盔。

5.对交警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生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公安分局

2021年7月6日

终审丨许继源

审核丨尹国宁

原标题:《惠农区公安分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服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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