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2-30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嘉鱼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蒋明违规收受礼金,对上级环保督查、检查反馈问题虚假整改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蒋明在逢年过节及生病住院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同事的礼金;任原嘉鱼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对上级环保督查、检查反馈问题以罚代管、欺上瞒下,敷衍塞责、虚假整改。蒋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蒋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通城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戴有才违规收送礼金,套取公款解决不合理开支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戴有才在春节期间和利用生病住院、儿子结婚、孙子满月等时机,先后收受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套取公款解决不合理开支。戴有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戴有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咸安区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樊后柱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樊后柱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与家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赴广东旅游,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樊后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樊后柱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卢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2年,卢勇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其中多数发生在春节期间。卢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卢勇被开除党籍。
5.赤壁市卫生健康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叶应福违规收受礼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叶应福利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之机,先后收受礼金;截留调解费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工作人员补助、误餐费等。叶应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叶应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崇阳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原主任付国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2016年至2021年,付国斌在春节等节日期间和利用子女结婚、孙子周岁等时机,先后收受礼品、礼金;与家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赴宜昌、恩施旅游,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付国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付国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标题:天门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天门市多祥镇福利院原院长史松林、报账员孙雅松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史松林在担任多祥镇福利院院长期间,安排报账员孙雅松采取收入不上账的方式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开支共计4.59万元。2022年10月19日,史松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雅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天门市佛子山镇杜桥湖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银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12月,陈银发在佛子山镇某餐馆违规接受杜桥湖村在建工程承包方徐某宴请,并违规收受香烟、饮用白酒,共计花费1500余元。2022年10月24日,陈银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天门市张港镇泽口村原村委会主任彭康凯违规组织党员公款吃喝问题。2022年7月1日,张港镇泽口村党支部庆祝“七一”活动结束后,彭康凯提议并组织该村参与活动的党员共14人到张港镇某餐馆公款聚餐,进餐费用共计710元。2022年11月14日,彭康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天门市皂市镇温岭村原村委会副主任李旭违规收费用于支付村级吃喝、招待费用问题。2019年至2020年,李旭违规向温岭村项目施工方舒某收取3100元、向某砂厂收取5000元,用于支付村级吃喝、招待费用。李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15日,李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例反映,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松懈,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全市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优良作风投身天门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作出了新部署,释放了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担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深入整治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三个务必”,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
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要严肃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私车公油等享乐奢靡问题,从实际出发纠治歪风陋习、倡树文明风尚。要着眼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方面,靶向纠治岁末年初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原标题:咸丰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元旦、春节将近,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咸丰县曲江镇中小学原校长华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20年农历年底,华烨收受某企业负责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华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华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咸丰县清坪镇中心卫生院原副院长覃祝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0年8月至9月,覃祝接受某工程老板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覃祝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覃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咸丰县坪坝营镇农村福利院院长冉启国、副院长张岸书、出纳滕红梅等3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
2018年至2022年,冉启国、张岸书、滕红梅等3人违规向福利院工作人员发放节假日补助。2022年12月,冉启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张岸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滕红梅受到诫勉处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元旦、春节将至,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考点”。上述通报的3起案例,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高压之下顶风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稍有松懈就会滋生蔓延、反弹回潮。
对此,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严肃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统筹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冲劲干劲,为努力谱写“两山”实践咸丰篇章,加快县域现代化进程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原标题:巴东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原湖北扬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谭坤林安排企业老板支付违规接待费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2019年底,谭坤林安排企业老板代为支付原湖北扬帆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违规接待所产生的费用;2022年初,谭坤林接受企业老板安排的宴请。谭坤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谭坤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巴东县人民医院原工会主席王永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
2020年至2022年,王永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名义所送的礼金红包。王永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王永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三、巴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翁爱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
2017年底,翁爱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和现金红包。2022年11月,翁爱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四、溪丘湾乡葛藤坪村村委会副主任唐娇艳操办“无事酒”问题。
2022年8月,唐娇艳在葛藤坪村家中以儿子满月为由设宴操办“满月酒”,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1月,唐娇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标题:随州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大力推进清廉随州建设,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随州先觉庙水库运维中心职工魏建兵、宋开红等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2022年10月12日,魏建兵违规举办答谢宴,并收受同事礼金1000元。2022年10月13日,宋开红违规操办其儿子婚宴,并收受同事礼金4300元。2022年11月,魏建兵、宋开红分别受到警告处分,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该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杨猛和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该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李洪朝,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二、随县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所副所长何星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20年9月至2022年1月,何星星分两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购物卡,合计价值3000元。另外违规接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的宴请。2022年9月,何星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山房地产管理所工作人员冯春波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2022年4月至6月,冯春波在被抽调至广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期间,多次违规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冯春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冯春波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四、曾都区民政局财务股副股长张方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2022年1月至7月,该局通过虚列下乡次数,申报下乡补助共计72350元,并发给机关人员。该局财务股副股长张方、办公室负责人侯阿连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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