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选岗和聘用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选岗原则由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在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公布的学校中进行优先选岗,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
2.签订聘用合同:县人力资源社会局、县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4年7月20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县教育局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在2024年秋季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需要调剂计划的岗位报黔东南州“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专班审批。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24年8月10日前,县教育局将汇总审核后的《黔东南州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盖章后扫描版、电子版通过贵州电子政务外网(协同)报州教育局汇总。报到时间具体由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确定并通知。
五、待遇及政策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县级财政,确保特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教育局要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组织
为加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成立黎平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专班,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联系教育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县纪律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局分管领导、县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招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黎平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在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专班遵照《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和《州教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逐步实施。具体招聘工作在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进行。遇到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在试卷运输保存、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等方面通力合作。要严格落实要求,确保招聘各项工作平安、稳定、有序进行。
(二)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落实线下入职审查和线上准入查询制度。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局、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四)县教育局要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2024年8月3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4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大力宣传“特岗计划”成果和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对成绩突出、表现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电话咨询。
(八)咨询电话
黎平县教育局:0855-6222377
八、监督投诉
省、州、县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有关部门举报。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局负责解释。
附件1:黎平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黔东南州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标题:黎平县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405/t20240524_8467858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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