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文体工作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协议书》。
区教育文体工作局按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的协议书样式制作《协议书》。凡《协议书》内容与《协议书》样式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协议书》签订完成后,区教育文体工作局将《2021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2021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考生的户口簿(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协议书》统一报送市州教育(体)局。
8.预录取。市教体局依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在对区教育文体工作局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并汇总有关材料,于7月26-27日报送相关培养学校,同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存档备查。
9.录取。培养学校根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州教育(体)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填写《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培养学校应将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和《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考生名册》(含电子文档)报送省教育厅,经省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考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10.入学。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培养学校汇总本校未报到新生情况,填写《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未报到新生名册》,于9月21日底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五、相关政策
详见《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附件3)、《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附件4)。
六、工作要求
(一)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相关学校要从全面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强区建设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相应的工作人员与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我区2021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学校应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规定、计划以及工作安排,并为考生及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录取程序规范,各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来源计划,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对违规招生所预录取的考生,省厅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责任划分,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政策宣传到位,严格遵守纪律,按程序办事,确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凡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相关学校和考生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听候通知参加招生后续工作。
七、招生热线
业务咨询电话:0730-8720838(区教育文体工作局教科所)
监督举报电话:0730-8720992(区教育文体工作局纪工委)
附件:1.2021年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生计划一览表
2.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3.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
4.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工作局
2021年6月10日
附件1
2021年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生计划一览表
计划名称
项目类别
起点
招生对象
培养
模式
毕业
学历
任教
学段
招生院校
专业
招生科别
生源
计划
小计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
初中教师
市级项目
高中
本区户籍,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四年制
本科
初中
湖南理工学院
汉语言文学
物理科目组合
1
5
历史科目组合
1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科目组合
3
初中起点专科层次
幼儿园教师
市州项目
初中
本区户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年
一贯制
专科
幼儿园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学前教育
-
10
10
合计
15
附件2
2021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
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片
身份
证号
户籍所在地
县乡(镇)
全国
学籍号
政治面貌
健康
状况
身高
(cm)
毕业学校
爱好
特长
担任
职务
家庭地址
联系
电话
录取通知书收件人
邮寄
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称谓
政治
面貌
职业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中考
成绩
总成绩
语文
数学
外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体育
加分后的
总成绩
备注
——
报考
志愿
项目计划来源
培养类型
培养层次
培养学校
挂靠学校
——
直接志愿
服从志愿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在校获奖
情况
毕业学校
推荐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中考成绩总平均分
面试
成绩
考生
总成绩
体检
结论
县市区
教育(体)
局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市州
教育(体)
局预录取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挂靠学校
录取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培养学校
录取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省教育厅
审核备案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注:①本表双面印制;②中考成绩中所列科目口径与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一般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③“加分后的总成绩”栏中填写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后的中考成绩,其他考生不需填写;④“报考志愿”栏填写要求详见文件“个人自愿报名”;⑤无挂靠培养的“挂靠学校录取意见”不需填写;⑥其他栏目填写要求详见“报名考生信息表”说明。
附件3
2021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
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有关政策说明
一、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了“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含省级优师专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院校(专业)的考生,不能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军事、公安、航海、民航飞行学员、艺术、基层农技特岗、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其他类院校(专业)等。
二、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三、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五、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六、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七、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八、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任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县市区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九、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十、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培养费用和违约金。12月底前,各市州教育(体)局应汇总本辖区内当年已办理违约处理手续的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的有关情况,填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