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布公示内容
5.2023年金山区高中阶段“持外国护照考生”招生录取方案
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
2023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特殊教育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一、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3日(星期六)-14日(星期日)
以准考证时间为准,每场10分钟
外语听说测试
以准考证时间为准,每场15分钟
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
6月17日
(星期六)
9:00-10:40
语文
14:00-16:00
综合测试笔试
(物理、化学、跨学科案例分析)
6月18日
(星期日)
9:00-10:30
外语笔试
(8:55—9:00为听力试音时间)
14:00-15:40
数学
6月19日
(星期一)
9:00-9:40
道德与法治
14:00-14:40
历史
备注:以上考试安排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2023年特殊教育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对象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视力残疾学生
6月17日(星期六)
9:00-11:30
语文
14:00-16:30
物理、化学合卷
6月18日(星期日)
9:00-11:30
英语
14:00-16:30
数学
听力残疾学生
6月17日(星期六)
9:00-11:00
语文
14:00-15:30
数学
备注:1.以上考试安排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科目由学校另行通知。
3.智力、肢体和精神残疾学生升入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采取综合评估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
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日程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5月13-14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测试
2
5月13-14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3
5月下旬
市教育考试院及各招生学校公布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和方案、名额分配到区招生计划;
区教育局(区招考机构)公布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
4
5月31日前
学生申请政策性照顾加分
5
6月17-19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6
6月20-21日
高中自主招生学校校园开放日报名
7
6月20-29日
中职校自主招生面试或专业测试
8
6月21-25日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网上填报
9
6月23-24日
高中自主招生学校组织校园开放日
10
6月26-27日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书面确认
11
6月26-27日
报考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的学生填报志愿并确认
12
7月2-3日
中招自主招生录取(含高中自主招生;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中职校自主招生)志愿和随迁子女招生录取志愿网上填报
13
7月4日
中招自主招生录取志愿和随迁子女招生录取志愿书面确认
14
7月上旬
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入学综合评估
15
7月7-8日
高中学校组织自主招生综合测试(含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和国际课程班自主招生)
16
7月10日
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签约(含市级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
17
7月10-11日
国际课程班自主招生预录取签约
18
7月11-17日
市教育考试院、区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公布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名单
19
7月16日
市教育考试院发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0
7月17-18日
成绩复核申请
21
7月19日
成绩复核反馈
22
7月20日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23
7月21日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各专业最低分数线(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并开通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结果查询;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录取各专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贯通)最低分数线并开通随迁子女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有缺额计划的招生学校
24
7月23日
市教育考试院开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到区、到校录取结果查询;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各高中学校名额分配到区、到校录取分数线
25
7月26日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民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6
7月26-27日
区招生机构进行统一招生批次投档、录取;
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区级学校志愿投档、录取
27
7月28日
区招考机构公布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开通统一招生录取结果查询;
高中学校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28
7月28-30日
高中阶段学校征求志愿录取;
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补录取
备注:以上招生日程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附件3
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加分及同分优待项目一览表
编号
政策性照顾条件
证明单位
分值
1
烈士子女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分
2
现役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现役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现役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子女;现役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军人子女
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20分
3
现役作战部队军人子女;现役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
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0分
4
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等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0分
5
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公安民警的子女
省级公安机关
10分
6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户口所在区侨务部门
5分
7
少数民族学生
学生提供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学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5分
8
台湾省学生
初中就读学校所在区台办
5分
9
来本市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或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在国外连续生活满5年以上,并在国内语言文字适应期(3年)内的学生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5分
10
除上述第2、3、4类以外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同分优待
注:
1.上述照顾项目不可累计。其中,现役军人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政策性照顾加分对象由相关部门统一公示;其他加分对象须经市、区、学校三级公示。
2.同分优待的照顾对象在名额分配综合评价综合录取以及统一招生录取批次时均可享受照顾政策。
附件4
202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布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
发布部门
1
招考政策、实施细则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
2
主要工作日程、考试日程
市教育考试院、各区招考机构
3
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
市教育考试院
4
各类招生学校的收费标准
各招生学校
5
各类自主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章程)、高中学校的预录取名单和录取名单
市教育考试院、各区招考机构、各招生学校
6
名额分配到区招生计划、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学校工作方案
市教育考试院、各相关学校
7
具有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分配资格的初中学校名单、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
各区教育局(各区招考机构)
8
符合名额分配到校志愿填报资格的学生名单
各初中学校
9
统一招生录取批次各学校招生计划、范围等
各区招考机构、各招生学校
10
政策性照顾学生名单及加分分值
市教育考试院、各区招考机构、各初中学校
11
持外国护照学生招生方案及招生学校
各区招考机构
12
各类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及各高中学校统一批次录取分数线
市教育考试院、各区招考机构
13
监督电话
市、区相关教育部门
注:发布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公布公示有关内容。
附件5
2023年金山区高中阶段“持外国护照考生”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3〕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基〔2023〕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2023年金山区高中阶段“持外国护照考生”招生录取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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