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疫情期间,我们几经周折才到监狱会见了小浩。在交谈中,一问及是否被胁迫,小浩就沉默不语。“你父亲这么大年纪,为此事多次奔波于甘肃、云南之间,我们查了大量证据,希望你能实话实说。”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小浩最终说出真相:因为害怕父亲对自己失望,才编造了被骗、被胁迫的谎言……
随后,云南省检察院针对老张的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我们在对复查证据情况进行展示的同时,还播放了会见小浩时的同步录音录像,听到儿子说出真相,老张眼眶泛红、言语哽咽。
“听证会还原了事实真相,解开了我心里的疑团,我心服口服。”老张说,自己只有小学文化,为了小浩的案子翻遍了法律书籍,现在知道了真相,不会再申诉。“请检察官帮我给小浩带句话,作为他的父亲,我原谅他,他要好好服刑改造,争取早日出狱、早日回归社会,出来以后堂堂正正做人。”
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而这也要求我们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同时,还要尽最大努力解开当事人心中的“疙瘩”。
司法救助创造生命奇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检察官 蓝小芸
检察官蓝小芸(右一)看望被害人
小静,是我们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梧州市检察院和藤县检察院联合办理的一起救助案件的被害人。我们通过及时启动“跨级别联合司法救助+多部门共同救助”的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使她得到及时救治,创造了生命奇迹。这起司法救助案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并被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评为典型案例。
2019年12月6日,刚上初中的小静与同伴放学后搭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小静头部受到重创。在她昏迷的三个月期间,家人倾其所有,奔波多家医院救治,这让刚刚脱贫的一家人再次陷入生活困境。
藤县检察院在办理该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小静的情况,经调查后,决定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上报梧州市检察院和自治区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该案由我主办,我第一时间来到小静家和当地村庄实地调查,小静的情况很不乐观,左眼视物不清,不能抓握、行走,经常因无法自控而哭喊。医嘱建议小静继续治疗并进行系统康复训练,否则其可能终身不能自理……
我揪心难过,更感责无旁贷。一定要加快办案速度,加大办案力度!三级检察院开通“绿色通道”,很快申请到19万元司法救助金,让小静得以回到医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同时,我们积极联系当地妇联、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等单位,召开多元救助协调会,有针对性地对小静家实施综合帮扶措施。县民政部门将她家纳入农村低保救助对象家庭;县残联评定小静为肢体二级残疾人,享受残疾补助;心理咨询师、妇联干部积极为小静进行心理疏导;县教育部门对小静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县爱心助学协会决定按月给予小静的妹妹发放助学款直至其高中毕业;多个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也与检察机关对接联系,对她家进行爱心援助。此外,藤县检察院还以该案为契机,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护航学生出行安全……在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救助下,小静的伤情得到有效医治,逐步康复。
几个月后我们回访时,小静已经能够独立行走,自如交流,生活可以自理,还为我们背诵了大段的《论语》,让在场的人无不感动落泪。
“感谢政府!感谢检察机关!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不善言辞的小静父亲再三向我们表示感谢,并将全家的心声凝聚成两面锦旗。
办案过程中,小静和我们成了朋友,她会经常打电话给我们,时不时流露出心愿:等她重回学校时,希望检察官阿姨一起送她进校门。我们答应了,孩子笑了。
我们检察官所做的这一切,是落实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我们将对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努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探索国家司法救助新思路、新机制,使司法救助成为最贴心的民心产品。
(本报记者邓铁军整理)
(本版漫画: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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