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12-03
在点滴中传递司法善意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 张丹慧
张丹慧在接访
初次接待王娟(化名),是在去年6月的一个下午。她坐在轮椅上,左手五指大部分都没有了,左大腿中段以下也是空荡荡的。
“他害我受了这么重的伤,凭啥只坐一年牢就完了?法律为什么不能保护被害者的权利?”话音未落,王娟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掉落下来。
我一边安慰王娟,一边快速翻看材料。王娟从河南老家到江苏省镇江市打工,刚来不久就因交通事故身受重伤,肇事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王娟不服,她反复拨打热线电话,并数次托朋友送她到信访窗口上访,要求检察机关抗诉。
全面审查案情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核实后,我认为该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但王娟久诉不息、情绪激动的根源在哪里?我决定找她细谈一下。
王娟的出租屋是老旧小区的一间车库,阴暗、潮湿,总共不到10平方米的空间堆满杂物和生活用品,桌上放着吃剩下的半个馒头,远远能闻到馊味,床上的被单也已经发黑。这样的环境,根本不适宜居住。
“我前些年离婚了,独自抚养两个儿子,大的15岁,小的10岁。为了能让日子过得更好些,我把儿子交给我妈,一个人来镇江打工。哪知道钱没挣到不说,现在成了这样。为了看病,我借了十几万元,撞我的那个人一声‘对不起’都没说,一分钱也没有赔!他只被判了一年。你们不抗诉,我接受不了……”一见面,王娟就不停地向我哭诉。
“既要讲清楚法理,化解王娟心中对判决的疑惑,理解检察机关不予抗诉的理由,更要帮助她解决好当下生活面临的紧迫困难,让她感受到司法温度。”我暗自下定决心。
去年10月,我们联合案发地基层检察院,在当地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大代表、律师和慈善组织负责人作为听证员。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解释完案件办理情况,听证员进一步就案件处理、后续救助等发表意见。最终,听证员一致认可案件处理结果,并同意对王娟进行司法救助。
“谢谢你们,不但帮我解开了心结,还帮忙解决我和儿子的生活困难……”听证会临近结束时,王娟流着泪表示不再申诉。此后不久,我们联合案发地基层检察院共同对王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联系市慈善总会开展公益救助。今年9月,当我把救助金交到王娟手中的时候,她乐观地表示,日子比以前有盼头了,会好好抚养儿子,好好生活。
很多信访人都是带着“心结”来的,我们除了帮他们解开“法结”,更要帮他们解开“心结”,用心、用情解决好每名来访群众的“急难愁盼”,让他们在点滴中感受到司法的善意和温度。
(本报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高光治整理)
检察官是我家的“帮扶人”
海南省琼中县农场职工 王金丰
公开听证会现场
2020年11月22日21时许,我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时,与迎面驶来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我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海南省琼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此事故由我负全部责任。与此同时,我被鉴定为重伤二级。
2021年7月22日,琼中县公安局以我涉嫌交通肇事罪,向琼中县检察院移送起诉。情急之下,我哥哥带着我找到琼中县检察院,向检察官讲述了发生交通事故的经过,以及家人陷入生活困境的情况。检察官认真记录,并且很耐心地听我倾诉。
几天后,案件承办检察官来我家了解情况。当他们看到我中风瘫痪在床的老母亲、重度智力残疾的妻子,还有两个小孩挤在一间破旧房子里时,陷入了深思。
后来,琼中县检察院专门为我的案子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认定、全案证据的采信及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处理意见作详细说明,听取了律师、听证员的意见。听证员认为我有认罪认罚表现,相对不起诉更有助于我家庭的稳定和我伤情的恢复。
9月22日,琼中县检察院就我涉嫌交通肇事案宣布不起诉决定,我当场表示认罪悔罪。更让我终生难忘的是,检察官还找到镇政府为我寻求民政救助,并带领民政专员入户评估,主动担当起我家的“临时帮扶人”。经民政机构评估认定,我家庭符合条件可纳入低保范围。
10月22日,当检察官将低保证交到我手上时,我很激动,紧握着检察官的手说,真心感谢检察官!在我迷茫、无助时,是检察官给了我温暖,鼓励我坚强地活下去。现在我们全家5口人每年可以获得2.2万元的低保金,子女教育也有了保障。从检察官的身上我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情怀。
(本报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郑龙整理)
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县雅龙乡韦金玲
我叫韦金玲,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县雅龙乡。2013年,一场巨大的灾难降临到我家,父亲因刑事案件突然离世。那时,我正在读高中,而弟弟又因病住院。父亲本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一走,家里的重担全压在母亲一个人身上,我们全家都哭了,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正当全家人的生活陷入极度困境时,大化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案时注意到我家的情况,向我们伸出了援手,帮助我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检察官叔叔和阿姨们一直保持着对我的关心,他们担心我会放弃学业,经常与我谈心,鼓励我努力读书。在他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低落的情绪渐渐好转,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我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只有考出好成绩,才对得起母亲,对得起检察官叔叔阿姨的关爱!高考我发挥得不错,河池市检察院的韦斌叔叔还亲自指导我填报了高考志愿。2016年,我顺利考上西北大学法学专业。
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我又喜又忧,喜的是我终于踏上人生一个重要的阶段,忧的是上大学的费用从哪里找?得知我的情况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河池市检察院、大化县检察院三级检察机关为我捐款筹集路费、生活费,大化县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们还承担了我四年的大学学费,让我安心顺利完成了大学学业。
8年来,我和这些检察官叔叔阿姨们成了朋友,他们的帮助和鼓励,让我倍感法治阳光的温暖。法治、公平、正义的种子深植在我心中,不断萌发,我立志要成为一名法律人。大学毕业后,我如愿在深圳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一首《长大后我就成了你》的歌曲,唱出了我心声,检察官叔叔阿姨,我终于也成为了一名法律人!
每年国家宪法日到来时,我都会思绪万千。一个司法救助案件,就可以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和人民的法律信仰。司法救助保护与救济社会弱势群体,就是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实现社会公正和法律实质正义的具体实践。我和我家的经历,就是最好的证明和注解。
(本报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陈妙兴整理)
检察官姐姐,我想和你说
宁夏回族自治区某大学在校学生小美(化名)
没有想到,有一天我竟会成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在等待这起性侵案结果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所承受的舆论伤害不比被伤害时小,家人的责备和不理解、他人的流言蜚语,对20岁的我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压力。
一天晚自习,我接到检察官姐姐的电话,她温柔细语又小心翼翼地询问我一些关于案情的细节,她问我什么时候有空见一面。我真的不想这件事再被人提起,可是听说检察官姐姐和她的同事是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特意赶到我这里,而且为了保护我的隐私,向朋友借了一个安静的办公室,我说:“检察官姐姐,我想和你详细说说。”
因为案件的特殊性,检察官姐姐怕我心理上有负担,每次询问都特别温柔,总是先疏导我焦虑的情绪,等我平复下来再开始询问。对于案件的细节,她也特别认真负责,总怕遗漏一丁点有用信息。结束询问后,检察官姐姐还会带着我去吃好吃的。
因为家人的不理解,我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没了着落,检察官姐姐知道后,先是和我的家人进行了沟通,向他们解释法律规定,又到学校调取了大量证据证实我的生活困难,继而帮我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后来我得知,这3.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还是灵武市委政法委奖励给灵武市检察院的信访奖金,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们放弃了自己的奖励,为我解决实际困难,我倍受感动。
每隔一段时间,检察官姐姐都会询问我学习和生活上有没有什么困难、钱够不够花。我有什么事都愿意告诉她,她每次都会耐心听我诉说,安慰我、开导我。这一年多是检察官姐姐一直鼓励我,给我揭露犯罪的勇气,也是检察官姐姐让我又重新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鼓励我直面人生,给我希望。
从检察官姐姐这里,我得到的不仅仅是鼓励和安慰,更感受到了司法的正义和人文关怀,感受到作为一名检察官的责任、担当和大爱情怀,这让严肃的法律有了温度。我现在也开始学习法律,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像姐姐那样做一名检察官,保护无辜者、捍卫法律尊严。
(本报记者单曦玺整理)
检察官一直耐心听我哭诉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高芳(化名)
为了救治孩子,我们家早已负债累累,天天收到银行的催款短信。司法救助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收到司法救助金后,我打开手机,让检察官看了看收款信息。
我的家庭条件不好,一直盼着儿子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能减轻我们娘俩的生活负担,没想到因为儿子一时冲动与人发生争执,受伤后卧病在床直到现在……生活的变故让我难掩悲伤。
案子发生在2019年上半年,儿子与同学欢聚,席间因为言语不合与他人产生冲突,对方举起酒瓶砸向儿子,儿子倒在地上。同年6月,兰州市安宁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来到我家,得知我家经济条件十分困难,儿子受伤后的基本救治都无法保障,检察官建议开展司法救助,并把线索移送至该院第三检察部,由杨英芬检察官具体负责。
“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我们117万余元,可到目前为止,我们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儿子在医院治疗期间的医药费都是东拼西凑的。”回想起见到杨检察官的情景,到现在我都十分感激她能一直耐心地听我哭诉。
我家是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我自己在家务农,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儿子的伤情被鉴定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被评定为三级,已丧失劳动能力。杨检察官在对案件展开调查后,还走访了积石山县扶贫办和当地村委会,详细了解我家情况后,确定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检察院给我们发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
杨检察官心里始终放不下我们母子,还联系了乡村振兴局,建议进一步落实帮扶救助,在政策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帮助我们解决家庭困难,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感激。
(本报记者南茂林 通讯员赵禅整理)
听证会还原了事实真相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检察官 张玲
检察官接访
老张的儿子小浩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刑,但老张从小浩口中得知,其体内藏毒是因为被诱骗、胁迫。小浩被抓获前是一名大学生,家境殷实,老张不相信小浩会为钱铤而走险。为证实自己的判断,老张多次往返于甘肃陇南、云南昆明查找线索。
一审判决生效后,老张提出申诉。虽然检察机关经复查作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决定不予抗诉”的意见,但老张仍不服,又向云南省检察院提出申诉。
我们调阅案件卷宗,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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