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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机构整治

日期:2023/8/23 12:10:2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11-12

全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汾阳市迅速贯彻落实,以校外托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三零”单位创建工作。

一、摸清问题底数,精准掌握校外托管机构基本情况

(一)校外托管机构的形成

近年来,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进城就读”成为风气,争相效仿。一些在外地经商、打工或在农村居住的学生家长,为方便其工作和子女在城区学校就读,无视各类安全隐患,将子女委托给校外托管机构监管。校外托管机构收取费用,为学生提供住宿、餐饮、课后辅导等有偿服务。校外托管机构是一种服务与营利共存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物,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

(二)校外托管机构情况

目前汾阳市共有校外托管机构40所,分布在西关中学、东关中学、海洪初中、英雄街初中4所初级中学和禹门河小学、东关小学、府学街小学3所小学周边。服务人数共计1890人,其中初中生1515人、小学生375人。

(三)校外托管机构存在重大隐患

1.消防安全隐患。部分校外托管机构经济条件所限,未按照消防标准投入相应设施,没有通过消防安全验收;有的住宿区人员密集,没有应急逃生通道,未设置应急逃生示意图,灭火器过期或者配置不合理;有的存在电路老化,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2017年1月,我市禹门河小学一名在校外托管机构住宿的四年级学生郝某某发生致残事故,代价极为惨痛、教训极其深刻。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吉福强调:近年来在监管中发现,校外托管机构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校外托管机构集中整治是非常及时非常有效的。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大力度整治校外托管机构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建筑安全隐患。部分校外托管机构用房未按相应标准设计建造,达不到住建部门要求的安全等级,有的甚至用民房改造而成。经过几轮排查,发现太和桥街道4个校外托管机构住房出现裂缝,个别校外托管机构住宿区采用彩钢板搭建,严重违反规定,漠视安全隐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军指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确实存在部分校外托管机构和小饭桌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甚至有个别校外托管机构已经存在房屋安全重大隐患。

3.卫生安全隐患。部分校外托管机构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属于家庭式作坊,无消毒设备,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无食品台账,生熟食储备不规范,厨房布局不合理,没有食品留样或者留样不规范,卫生条件较差。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扎实,物资短缺,工作马虎,流于形式,对学生的身体健康不负责任。

4.治安隐患。部分校外托管机构未在所在乡镇(街道)、公安机关备案,所有校外托管机构均无专职保安,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人员等均由经营者一人或者二人兼职。由于经营者管理知识短缺,专业性不强,内部管理混乱、不规范,个别校外托管机构甚至出现学生欺凌、霸凌现象,导致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杰指出:下一步,汾阳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防止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托管机构死灰复燃,保障学生安全,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现象,公安局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

5.证照不全。校外托管机构营业手续不全,其他证照存在过期、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等现象。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雷国裕强调:一方面全面摸排,实行“一对一”包联,全面摸排校外托管机构情况;另一方面是全面整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校外托管机构,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6.监护人未履行职责。家长缺乏安全和法制意识,不能积极有效地履行监护人的法定义务。校外托管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小学生,在入住校外托管机构期间得不到监护人的有效管理和教育,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如果教育管理不及时,会导致其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有的甚至会导致其人生“三观”出现偏差。

7.教师违规补课。利用经济利益刺激手段,组织在职教师违规对入住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管理秩序。

二、找准方法对策,快速遏制校外托管机构运行乱象

汾阳市高度重视校外托管机构安全隐患,为规范管理校外托管机构,2019年成立了“汾阳市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多次组织调研、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整治校外托管机构工作。

(一)以改促效,健全完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机制

2019年,汾阳市多次组织教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等部门和各涉及乡镇(街道)进行实地调研座谈。自开展校外学生托管机构整治工作以来,政府组织、乡镇牵头、部门联合,各司其职,教科局协调,各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多次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健全完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机制。一些校外托管机构虽经多次督促整改,但其安全隐患未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二)源头治理,从严审核把关新生入学资格条件

2019年汾阳市教科局,联合各乡镇(街道)、派出所、居委会严格审核入学新生的户籍、房产证明、租房证明等入学条件。2020年由市教科局组织学校、教师分组分片审核入学新生的户籍、房产证明、租房证明等入学条件。在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国家政策,市教科局要求学校加大对学生及其家长安全意识教育,并由家长签订承诺书,保障学生安全,共同抵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机构。

2020年秋季开学前,市教科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卫体局、疾控中心等部门和各有关乡镇(街道)联合,再次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排查整治。

市教育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晋清强调:2020年,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校内学生公寓建设和校外托管机构整治工作,确定了五个学校建设校内公寓,建筑面积31519平米,概算投资1.2亿元。9月22日市领导就校内公寓建设召集市教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等部门,专门就校内公寓建设进行相关工作安排。目前,投资560余万元建成的一所校内学生公寓已投入使用。

(三)专项行动,清理整治不合格校外托管机构

汲取襄汾“8·29”重大坍塌事故、太原台骀山景区“10·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市安委会于10月23日决定开展汾阳市市级领导包联校外托管机构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的安全稳定和日常监管,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确保每一位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全市40所校外托管机构,38所已关停,2所正在整改。

汾阳市纪委监委坚决查处公职人员、公办教师参与“校外托管机构”非法经营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学校对学生及家长教育,专业人士对校外托管机构经营人员的教育,提升学生家长和托管机构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解决实际问题,安全便利服务寄宿学生及其家长

2020年,汾阳市提前研究制定保障办法,设立突出问题快速直报制度,第一时间做出决策部署。对于从校外托管机构疏散出的学生,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了租房、回原籍就读、进入新设立寄宿制公办初中就读和新租赁学生校舍食宿等办法予以分流。市教科局严密关注、准确掌握每一位退出校外托管机构学生的就读去向,确保减轻广大家长的经济负担、确保每位学生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

9月22日,市领导就校内公寓建设召集教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等部门进行了安排部署。汾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校内学生公寓建设工作,争取明年9月份建成五所校内学生公寓。

11月3日下午,市长吴晓东,市领导文峰,市教科局局长侯晋清等对我市第四高级中学、敬仁学校进行调研并现场办公,针对“已经退出校外托管机构的学生”,研究食宿分流解决办法。主要措施有:一是在汾阳四中开办一个全封闭管理的公办4轨全日制初中,可以容纳600人食宿;二是租用敬仁学校空置的宿舍楼和餐厅,可以容纳800余人食宿,并安排专车定点免费接送学生。11月5日,已有部分学生入住,在四中校内新办的寄宿制初中已开学上课。

汾阳市东关中学副校长、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副校长白根柱负责任地讲到:在四中寄宿制公办学校创办以来,我们努力做到三个“心”:一是让工作人员尽心,四中和东关中学工作人员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尽最大的努力创造好的条件,让学生和家长体验到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二是让学生安心,我们通过软硬件设施打造,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心理疏导,以更加舒适的环境让学生安心学习、快乐生活;三是让家长放心,我们邀请家长来参观考察,对他们关心关注的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和协调解决,家长们看到现在的学习生活环境好了,外出经商、打工也更放心了。

汾阳市东关中学四中办学点寄宿学生家长刘敬萍欣慰地说:孩子来到东关中学四中办学点,不管是吃住还是教学环境,我们作为家长都非常的放心。

汾阳市第四高级中学初二一班寄宿学生杜耀国开心地说:不知不觉我来四中已经快一周了,这里环境优美、饭菜可口,老师们都很关心负责,这就是我开学以来的校园生活,丰富多彩又有趣。

目前,寄宿学生安置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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