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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政府政策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日期:2023/9/11 11:09:12 浏览:

次在5%内适当下浮。“2+3”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分的50%。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按公布的分数线执行。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类别学校的录取。

(三)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由各学校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业考试成绩及填报志愿,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第二批次未被高中录取的考生由各学校根据第二阶段报名情况自行组织生源录取。

七、特殊考生政策

(一)综合类: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加5分录取。

(二)军人子女类: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照《济宁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济政联〔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一是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二是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三是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以上三种情况,可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当年资格线分值10%、5%、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消防应急救援人员子女参照该政策执行。

(三)公安民警类: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号)要求,公安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10分录取。

(四)听力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报名时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由市残联在“主管单位栏”盖章,经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公示、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计入总分,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5。

考生若同时符合1、2、3项加分条件,选其最高项计算,不累计计算。凡涉及加分的考生需填写《2019年邹城市高中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附件4)。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到主管部门(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子女考生由侨务办公室,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民政局,公安民警由公安局政治处,听力残疾学生由市残联)审查盖章,经毕业学校及班级初审公示3天后,持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市教育和体育局普教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邹城教育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认定为特殊考生。公示期间证书原件由初中学校留存,以备审查。

八、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高中学校、初中学校都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高中招生政策宣传及来访接待工作。

(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行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录取公正、公平、公开,确保高中学校招生考试真正成为“阳光工程”。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过程和初中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特殊考生情况等,应在学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录取的诚信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特殊考生审核及高中录取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招生报名、评定等级、资格审核、考试、录取等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或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肃招生考试纪律

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遵守省、市各项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自主选报志愿是考生的权利,各初中学校要予以切实保障,不得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更不得以志愿填报不符合学校的要求阻止学生在校学习,不准在报名期间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各高中学校严禁用非正当形式、不切实际的许诺乱拉生源。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扩大缩减,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接收借读学生,校区之间学生不得流动;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超过省规定班额编班,不准设重点班,要平行编班。对按正常程序被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考生,以自动退学处理。

(四)严格考务管理

所有参与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有关规定,在报名、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要严肃考风考纪,特别要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确保考试质量。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泄密,或在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禁止上年度的违纪监考教师从事今年的考务工作。

(五)加强政策宣传

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制度改革的宣传,通过召开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印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理解和认同招生方案,切实做好2019年邹城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附件:

1、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2、2019年邹城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2019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表

4、2019年邹城市高中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

5、2019年邹城市高中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6、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项目及评分办法

2019年5月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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