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志愿报名条件,学校初审考生报考资格,在复印件上右上角签署“与原件相符”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多页的另加盖骑缝章)。
准确填写《2022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具体见附件3)。
2022年6月2日-6月3日学校携考生报名资料、《报名信息表》报辰溪县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并归类整档编号。《报名信息表》Excel电子文档发至米国强老师邮箱:1047392959@qq.com。
2.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乡村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高中起点各类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录取条件执行全省高考招生政策。
四)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核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五)笔试1.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和五年制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
2022年6月3日-4日辰溪县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报名信息表》汇总,辰溪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参加怀化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资格。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委托培养计划招生笔试纳入怀化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单独在辰溪县第一中学设立辰溪县2022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监控考场。县教育局参与监考,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全市统一阅卷,由怀化市教育局统一下发考生成绩。
2.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乡村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
高中起点各类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六)初选标准1.初中起点各类公费定向培养录取具体标准:
初中起点各类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录取标准参照《2022年怀化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怀教通〔2022〕11号)和《怀化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怀教通〔2022〕5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标准如下:
1)等级制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①辰溪县初中起点各类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等级制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科目参照怀化市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标准执行(不得录取等级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有3个D等次及以上的学生)。
②实行等级制的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科目作为“初选考生”的入围条件,不计入“初选考生”排队成绩。
2)分数制科目①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口径应与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的原则,怀化市初中起点乡村公费定向培养录取实行分数制的10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以怀化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不包含优惠加分(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除外)。
②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③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且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由到低分排序;当出现成绩名次靠前考生放弃时,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④初中起点各类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按照怀教通〔2022〕1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辰溪县实际参照本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标准执行。
⑤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幅度为中考所含科目<科目口径与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满分之和的10%,考生所获加分直接加入考生的中考总成绩。
2.高中起点各类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录取条件执行全省高考招生政策。
七)体检工作1.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和五年制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
1)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
2)专科层次小学教师①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
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本县市区的普通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根据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②民族乡计划
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本县市区的民族乡计划,在所有推荐考生中,以考生志愿为依据,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民族乡,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3)报考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和五年制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考试成绩出来后第一时间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初选考生由辰溪县2022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4)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对于未填报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层次该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该招生计划种类该招生专业的考生,不得列入相应的体检名单。2.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乡村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参加由县教育局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
八)签订协议1.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和五年制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具体时间听通知)。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普通计划考生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普通计划)》(一式4份);
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时,县教育局将按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的协议书样式制作《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凡协议书内容与协议书样式不符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视为无效协议书,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2.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
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2022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
九)预录取初中起点考生体检合格后,县教育局按照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预录名单,并进行公示,上报怀化市教育局,怀化市教育局依据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根据县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的考生户口簿(复印件1份)、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协议书》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
高中起点考生的录取,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择优录取。
十)录取培养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正式招生录取手续。
十一)入学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六、省市相关政策
一)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和五年制专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1.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
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乡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22年,在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相应工作环节中,应首先根据招生来源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4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2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2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2.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的办法: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由县市区教育(体)局按照不低于本县市区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的原则具体确定,并在其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前向社会公布。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应按照有利于执行“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有利于选拔考生、有利于完成招生计划、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口径应与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时,根据不同培养类型的招生情况,可统一确定相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也可分类确定相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同时,对于同时设置有普通计划、民族乡计划的培养类型,同一培养类型的各招生计划种类的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应保持相同。
3.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中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1)考生加分幅度为中考所含科目(科目口径与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文章来源于:http://chuzhong.ljyz.com.cn 初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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