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11-1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发〔2023〕34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贵州省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专场双选会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公办高、初中面向2025届首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计划公开招聘6名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学科、人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铜仁市江口县公办高、初中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两所省内师范院校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二)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被问责未满影响期限的;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四)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五)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六)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七)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八)在读的在校生(不含2025年应届生)、现役军人及2025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不得引进的情形。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jiangkou.gov.cn)、江口教育微报(微信公众号:JKJYWb)等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13日;
2.网上报名(邮箱地址):965455514@qq.com;
3.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的扫描件,材料扫描文件压缩以“姓名+引进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格式命名。
1)报名表(附件2)、“优师计划”毕业生协议书扫描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扫描件;3)提供就业推荐表(学院盖章)扫描件。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三)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11月14日。
现场审核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
各招聘单位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等部门组织下,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现场审查。
1)报名表(附件2)1份;“优师计划”毕业生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4张;5)现场审核其他要求:①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暂不提供;在2025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②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所学专业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③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所提供材料贯穿所有招聘环节,任何环节查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现场审查合格的列入面试名单,时间另行通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由招聘工作小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四)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由各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县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纪检部门共同参与;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面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现行教材。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
五)签约根据报考人员考试(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人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引进意向人选。拟引进意向人选确定后,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书》(见附件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由报考人员自备),协议会明确违约责任。放弃签约的岗位可依次递补,并签订“自愿放弃承诺书”(见附件5)。
六)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拟引进意向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和《就业意向性协议书》的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铜仁市江口县招聘工作小组牵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同时,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并同步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进行准入查询。
八)公示及聘用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由拟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报送考察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含试用期)。
六、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福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本县同岗位标准执行。
七、纪律监督
一)组织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方案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三)工作要求。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他未尽事宜,由铜仁市江口县教育局和铜仁市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6-6829906(江口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6-6628367(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18685608597(江口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
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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