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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不划分学片区
金凤区所属城市小学3至6年级剩余学位紧张,登记前请查阅“剩余学位表”,理性登记。中学转学和辖区教育厅、银川市直属小学转学须联系该校或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不在平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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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4〕5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基〔2024〕66号)和《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教发〔2024〕49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西夏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属地统一管理。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辖区内自治区、银川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西夏区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二)免试就近入学。根据西夏区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全员纳入教育。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政策,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配合民办学校所在县(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民同招”工作。
(五)公开公平公正。继续推行“阳光招生”,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告知招生细则和所需提供的材料。
二、招生计划
小学计划招生115个班、合计5860人,初中计划招生85个班、合计4425人。
三、招生对象及规则
(一)招生对象。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农村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18年2月28日(年满6岁半),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夏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初中学校招收西夏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和选择在西夏区就读的非西夏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夏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
(二)招生规则。城市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登记,招生片区内登记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负责全部接收;招生片区内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教育局统筹调剂入学。农村学校按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西夏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具有西夏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户主为父母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一致(父母、入学儿童共同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且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类。学位紧张招生片区内的住房,小区未全部交付入住的,暂不纳入2024年片区招生范围,同一房址小学入学间隔6年、初中入学间隔3年只提供1个学位(同一家庭2个孩子或多胞胎除外)。购房和迁户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特殊群体招生调剂入学。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认真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相对就近、合理调剂”原则,采取“一址对应多校”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一人一案”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协调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3.落实教育优抚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优抚对象子女的申报材料由各归口单位负责审核汇总,须在7月20日前提交至西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探索实施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办法。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在学位许可的情况下,落实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学生参与银川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执行民办学校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公民同招”统一招生政策。未被录取或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选择回西夏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学期开学后由西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五、招生细则(详见下文)
西夏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西夏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城市小学入学方式
(一)划分片区入学
西夏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符合就近划片入学条件,在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根据平台短信提示在7月18日到分配学校核验材料。
(二)统筹调剂入学(按先后排序)
1.符合片区入学条件,但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年满7周岁已办理缓学手续的;
2.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3.适龄儿童随监护人至少一方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学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产权房产且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的;
4.西夏区三代以上多辈人同一户籍、“户房分离”、集体户监护人购房的,以监护人的购房房址调剂;
5.西夏区同一房址初中3年或小学6年内已有入学学生的;
6.具有西夏区户籍并落户在监护人购买的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类的;
7.随迁子女监护人购房的;
8.西夏区户籍租房或挂靠户籍租房的(含公租房和廉租房);
9.随迁子女监护人租房并提供居住证的;
11.其他情况。
(三)入学流程
1.网上登记。7月1日至7月10日,西夏区适龄儿童家长须选择一种登录方式(详见新生网上登记方式),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登记。
2.片区入学流程。西夏区城市户籍比对成功的适龄儿童,按平台短信提示,由家长在7月18日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前往接收学校核验入学材料。学校审验后符合条件的儿童予以注册,不符合条件的儿童退回入学材料。家长接到通知到教育局复审材料后,将适龄儿童纳入统筹调剂分配。
3.调剂入学流程。城市地区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登记后,根据平台短信提示,由家长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初核,汇总后报教育局审核。家长开学前收到分配短信,在规定时间内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原件到分配学校报名注册。
4.特殊情况。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家长须带相关材料提前向分配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约定延期报名时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二、城市初中入学方式
(一)初中入学
西夏区城市小学毕业生划片入学方式参照“城市小学入学方式”进行(学位紧张的学校,入学学生必须具有西夏区城市小学毕业年级1年学籍和1年就读经历)。非西夏区城市小学毕业生选择西夏区城市学校就读,全部纳入统筹调剂分配。
(二)入学流程
1.西夏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指导家长,根据系统生成的登录帐号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完善学生信息。毕业小学收取毕业生材料初审后报教育局复审。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入学材料,其子女将纳入统筹调剂分配。
2.西夏区小学毕业生选择参加其他县(区)初中招生的,西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分配公办学校。后期又选择在西夏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在秋季学期开学后由西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分配。
3.参加分配的毕业生,于8月下旬收到平台短信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到分配中学报名注册。
4.非西夏区小学毕业生选择在西夏区入学的,家长于7月15日至7月25日选择一种登录方式网上登记(详见新生网上登记方式),根据平台短信提示将材料交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初核,由街道社区汇总报教育局审核。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收到平台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到分配中学报名注册。
5.西夏区小学毕业不选择在西夏区就读初中的学生,由毕业小学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育局。
三、农村中小学入学方式
(一)西夏区农村户籍适龄儿童或居住在西夏区农村地区的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半(部分学校年满6周岁),由家长在7月18日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地或居住地附近乡镇学校报名注册。
(二)农村地区小学毕业生在秋季开学时间,持户口簿及入学材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附近初中学校报名。
(四)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家长须带相关材料提前向分配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约定延期报名时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四、转学工作
(一)登记流程。7月15日至7月25日,家长选择一种登录方式网上登记(详见新生网上登记方式),填报转学学生信息,按平台短信提示将转学材料交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初核,汇总后报教育局审核。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收到分配短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分配学校报名注册。
(二)转学规定。初中九年级不办理转学;学生学籍显示异常状态时,不办理转学;已在西夏区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在西夏区内不办理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户籍迁移且实际居住地迁移,或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变动且居住地迁移有转学需求的,提交户籍迁移证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等材料可以申请转学,学生转学只在寒暑假办理,最迟在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转学不执行片区政策,须先进行网上登记,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区、市直属学校由该校主管部门负责)。
五、入转学审核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一)西夏区户籍儿童少年。必须提供入学儿童少年与父母(房产持有人)同户的户口簿。不同户的,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父母的《结婚证》。单亲家庭还须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监护人户房一致的,须提供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
2.三代同户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材料,须提供父母双方名下住房材料(同时提供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
3.儿童户籍地住房拆迁安置的,须提供其父母的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分配证明;
4.租房者须提供社区居住证明、父母双方名下住房材料(同时提供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房东不动产登记查询单。公租房、廉租房者须提供公租房、廉租房保障卡及协议。
(二)非西夏区户籍儿童少年。必须提供入学儿童少年与父母至少一方同户的户口簿。不同户的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父母的《结婚证》。单亲家庭还须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西夏区购房的,须提供学生父母的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
2.在西夏区租房的,须提供居住证、父母双方名下住房材料(同时提供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房东不动产登记查询单。公租房、廉租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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