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9-26
各位家长:
为做好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登记和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学生须具有和平区户籍,且持有与和平区户籍地址相同的房产,户主及房产所有人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3、服从和平区教育局的统筹安置。
二、网上登记
2023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月17日下午17:00,电脑登录https://base.edu-dc.cn(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
填报提示:
1、在“初中-和平区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任务下进行填报
2、网上填报信息中的“学生序号”填写注册手机号
3、系统中“招生学校简章”为全区中学简介,转学学生统筹安排在其中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三、现场核验
1、核验地点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地址为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从和平区教育局正门进入)
2、核验时间
身份证号末位为0-5的学生:11月23日上午9:00-11:00
身份证号末位为6-9、X的学生:11月23日下午2:30-4:30
注意:核验现场仅允许一名家长进入(学生不必到场)。
3、核验材料
(1)和平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和平区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信息页、盖章页)
(3)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凭证名为“和平区2023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
(4)《和平区九年级转学申请》(见附件,家长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5)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
四、接收入学
经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12月4日-12月5日,安置学校将电话通知家长。
12月11日,转学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上课,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五、工作提示
1、转学学生不具备指标生推荐资格。按照市教委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的相关规定,学生须在学籍所在校就读三年方可取得指标生资格。
2、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的无法正常入学、取消学籍等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3、网上审核结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短信和报名系统左侧“消息通知”一栏。
4、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和平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附件:和平区九年级转学申请.docx(下载网址:https://www.tjhp.gov.cn/zw/zfxxgk/fdzdgknr/zdmsxx/jy/202309/t20230924_6414781.html)
和平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
2023年9月24日
河西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1.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转学材料
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不动产权证,蓝印户口还需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河西区中学转学系统”(网址:https://zhx.tjhxec.cn),按照要求注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工作人员对学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及时与家长联系。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根据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学校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转学工作。设立并公布咨询电话解答本次转学工作相关问题,为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按时办理转学相关手续。
2.规范转学流程。家长及学生所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入学就读的,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1.因学位相对紧张,学生转入的学校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2.学生及家长在“河西区中学转学报名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即为转学联系电话。转学流程办理期间请确保该号码能够正常接打电话和接收短信。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8301916,022-28251622。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南开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1.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外省市九年级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2.学生本人具有南开区户籍且户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持有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工作安排
(一)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
用“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2023年具有南开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九年级学生转学审核系统”注册、登录,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
登录网址:http://nkqczzxshxt.tjeol.com(建议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提示:
①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请仔细检查无误后再点“提交”,以免因信息或附件有误退回修改而影响审核及安置进度。
②上传附件:所需资料需原件拍照上传,不能是扫描件,且单张大小不超过2M。
网上提交所需资料:
①南开区户口簿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另:南开区蓝印户籍还须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
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对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状态是否为“初中在校”状态。
审核结果显示以下几种:
①等待学籍核查。
②退回修改,提示需要修改的内容→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
③等待安置学校。
从11月18日起随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
因学位紧张,学生就读的学校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
从12月4日10:00起随时登录系统关注安置结果,并下载打印报到单。
12月8日(预计时间),由1名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陪同学生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缺一不可)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学校报到。
需携带材料:
①系统上传附件的原件、复印件;
②转学报到单。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
根据安置学校相关要求,学生到校进班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六)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南开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学生报到后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一经通过“2023年具有南开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九年级学生转学审核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统筹安置。安置后无故逾期报到或就读者,视为放弃转学。
3.学生和家长所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准确,若出现因材料不全、不准或虚假问题而影响学生办理转学,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4.请按照办理流程的预计时间尽早完成相关工作。家长须配合安置学校共同完成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的补录工作。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7459971(工作日时间)。
提示: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南开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河东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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