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学生河东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蓝印户口学生请提供河东区蓝印户口本、城市建设费发票、河东区房本。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工作日8:30-18:00),由学生家长登录“河东区初中转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注册登记,注册人姓名填学生或家长姓名均可)。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1)电脑端:通过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hdczzx.tjzsbm.com
(2)手机端:下载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登录以上网址或者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苹果系统手机可直接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扫描功能扫码访问,安卓系统手机可通过微信扫码,选择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打开访问)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河东区教育局依据转学申请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转学申请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收到现场验证、报到短信通知。根据短信通知,12月8日学生家长及学生携带所需证件(须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出示短信凭证到学校核验证件并报到。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转学资格。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如在办理学籍转入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过期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河东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3.具有我区天铁街户籍在外省市初中就读学生的转学工作,按照天铁教育中心制定的方案执行,只能转入天铁街范围内初中学校。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84110241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河北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河北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河北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河北区常住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转入河北区初中就读申请书》(下载网址:http://www.tjhb.gov.cn/zwgk/zcydt/zcwj/qjyj1/202309/t20230924_6414801.html);
3.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各页、房本、城市建设费发票照。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家长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津入转学系统”,点击“初中转学”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对学生在转学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进行统筹安置。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转入学校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确保材料真实。家长与学生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齐全,如出现材料不全、不准、虚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2.确保通信畅通。家长及学生要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存手机号在转学期间通信畅通,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3.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1.学生就读学位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2.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河北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6288185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津入转学系统小程序二维码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红桥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红桥区正式户籍学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
2.红桥区蓝印户籍学生须提供蓝印户口本、城市建设费发票、房本的原件。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家长须关注“天津红桥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中学教育”进入“初中转学登记”模块,按照登记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名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登记一次。
2.材料核验。完成登记的学生家长须于2023年11月20日9:00—11:00前往红桥区教育局进行现场材料核验,须提供的材料见“转学材料”,地址:红桥区育苗路2号;2023年11月21日-11月24日,区教育局对完成材料核验的学生进行网上学籍检查。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将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分配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校。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由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及家长须按照接收学校要求带齐相关材料按时报到。对于无故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材料真实有效。学生家长须对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合规性负责。如弄虚作假或以违法违规方式取得转学资格,经查实后导致转学不成功或取消转学资格的,后果须由学生家长承担。
3.严格办理时间。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转学申请,超出规定时限,转学申请将不再受理。
4.遵守有关规定。材料核验当天,只允许一名家长前往递交相关材料。家长须服从机关工作人员安排,对违反有关规定或扰乱政府机关办公秩序经劝阻无效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谨防上当受骗。学生转学全过程由红桥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或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四、咨询方式
转学公告网址:http://www.tjhq.gov.cn/zwgk/zfxxgkqjjg/qjyj/fdzdgknr18/zdmsxx18/jy18/
咨询电话:022-86513036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东丽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学生家庭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东丽区房屋产权证产权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
(注:东丽区蓝印户籍必须提供蓝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东丽区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
二、工作安排
(一)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8:30—11:30,14:00—17:30),凡符合条件的九年级学生须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东丽区教育局703室(东丽区跃进路51号)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转学安置。
(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安置学校通知学生到校报到。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转学所需材料及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六)符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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