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
接收学校教务处通知通过审核的学生家长入学相关要求。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
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六)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29日-30日向新区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到统筹安置学校就读,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超过上述时间节点的,不再补办转学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提高认识
各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密切配合,确保转学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各统筹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体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相关部门要周密安排好转学各环节工作,向申请转入学生及家长具体解答本次转学工作相关问题、转学流程,为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按时办理转学相关手续提供便利,主动公开各官方网址和咨询渠道: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s://jtj.tjbh.gov.cn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官微:天津滨海教育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22-66897210
天津市滨海新区各开发区和泰达街咨询电话:
泰达街:022-25203062
保税区:022-84912820
高新区:022-84806808
生态城:022-67289022
东疆港:022-25605310
上述部门咨询电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转学全过程由滨海新区教体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三)拓展渠道,统筹资源
充分挖掘新区教育资源,以国办学校为主体,充分调动民办学校办学积极性。加强对统筹学校的师资支持力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滨海新区九年级就读。
附件:滨海新区初中转学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s://jtj.tjbh.gov.cn/contents/9931/567200.html)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24日
武清区
静海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合法居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蓝印户口学生还需要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安排
(一)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到所属学区片初中学校登记。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6日,由片区学校核验学生学籍情况,并联系辖区派出所进行户籍核验。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户籍地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接收安置,没有空余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由学校通知学生安置结果。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六)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规范转学流程。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并配合学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限内结束转学流程,如在办理学籍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而影响中考报名的,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做好接待服务。各乡镇、直属初中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在转学规定时间内确定专人负责政策解读和咨询工作,妥善处理转学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积极为学生家长做好服务。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8942556。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宝坻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宝坻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持有宝坻区户口(含蓝印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蓝印户口学生还须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学生持转学材料到户口所属片公办初中校登记,请学生及家长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登记。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区教育局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在此期间请家长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根据登记人数和学校学位数安排入学。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接收学校通知报到上课。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提供的登记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办理学籍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应后果。
3.学生入校前,家长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学生入学,后果由家长和学生承担。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9241309
宝坻区教育局教育科设立专人专岗,为申请转学学生及家长解答本次转学工作安排、转学流程等问题。
五、注意事项
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宝坻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2023年9月24日
蓟州区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持有本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持有本区户口(含蓝印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1)直属学校报名手续“人户统一”九年级学生: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人户分离”九年级学生: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
“随四老”九年级学生: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
2)乡镇学校报名手续本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
跨乡镇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蓝印户口学生须提供城市建设费发票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安排
1.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点击“转学”版块→选择“初中转学登记”→填写学生信息→点击保存(点击保存即保存成功)。
2.材料核验。2023年11月20日-11月24日,直属初中:家长持房本、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到片内学校审核;乡镇初中:家长持户口本等相关手续到乡镇中心学校审核。
3.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根据登记人数和学校学位数统筹安排入学。
4.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由接收学校通知转学结果,学生按照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
5.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6.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2023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提供的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或家长提供错误信息(或虚假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请家长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发布的通知,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联系电话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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