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在流入地取得了居住证的,从《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中能够查阅居住信息;
2.在居住地务工就业的,且父母至少一人有社保缴费记录或经商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在襄城辖区内居住且符合省、市文件规定的现阶段政策性特殊群体(如符合《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4、填写有《襄城区2024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应届小学毕业生及襄城区辖区内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
说明:
1.不符合以上4类入学条件的,请及时回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就读,以免延误入学。
2.襄城区户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襄城区购房(有房产证或网签合同,且该房产三年内没有一年级或七年级的新生招生入学使用记录),在襄城区以外的地区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儿童、少年,有意愿回襄城区就读初中七年级的,请于2024年7月25日以前,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到襄城区教育局登记备案(襄城区胜利街226号襄城区教育局102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平台上传有关资料说明
平台上传的资料为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分配的依据,资料上传成功即进入平台数据库处理,将无法再做修改,请申请人提交前认真核对。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虚假资料将会被平台大数据自动识别,并做出作废处理,最终影响学位申报。
关于资料内容的相关说明:
(一)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房产证明:
(1)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在襄城辖区且产权份额(包括房产赠予的)必须在50%以上(不包含50%)。
(2)事实已经购房,但正式房产证没办下来的,以网签购房合同和增值税全款缴费发票为依据,视为有房产证。
(3)襄城主城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新生实际居住地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证明。
(4)襄城主城区已经签订了拆迁房屋置换协议,目前还未还房的,应提供《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襄城辖区主城区拆迁户且房产权为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拆迁总指挥部证明、评估报告、租房证明材料。货币化赔偿的一律不视为拆迁户。
2.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
3.特殊住房证明: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襄城区辖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正式公租房合同或房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襄城区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有关房产信息的证明材料。
(3)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
(二)经商、务工资料
监护人应提供在襄城区的暂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保流水证明三样中的任何一样,住房租赁协议,平台大数据比对,必要时由校方入户核查;
(三)政策生资料
政策性保障子女的,需准备有效证件及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关于资料种类的相关说明:
1.襄城区户籍申请人需要录入和上传的资料目录为:
(1)学生信息:录入学生姓名、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按平台样式录入。例:襄阳市襄城区),并拍照上传学生所在户口簿中那页照片。
(2)家长信息:
①身份信息。选择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建议选择名下有襄城区主城区房产的一方)、录入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房产类型(产权房、公租房<含军产房、自建房<含集资房、置换房、租房、三代同堂),并拍照上传监护人的身份证照片。若选择“三代同堂”,需录入祖辈关系、有房产的祖辈姓名、祖辈身份证号、祖辈房产类型,并拍照上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份证照片。
②房产信息:
A.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按平台样式录入房产证号,房屋坐落位置,按样式图拍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照。
b.有网签合同的:拍摄网签合同中带有合同号、落款的页面。
C.属公租房类型(含军产房)的:录入公租房地址,拍摄公租房合同;军产房拍摄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D.属自建房类型的(含集资房):录入房屋坐落位置,拍摄房产有关证明材料;集资房拍摄购房合同或发票。
E.属置换房类型的:拍摄房屋置换协议及拆迁指挥部证明。
F.属租房类型的:录入租住房位置并拍摄租赁协议。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申请人需要录入和上传的资料目录为:
(1)学生信息:录入学生姓名、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按平台样式如实录入。例如:襄阳市**县),并拍照上传学生所在户口簿中那页照片。
(2)家长信息:
①监护人在襄城中心城区购买了成套住房(该房产三年内没有一年级或七年级的新生招生入学使用记录)或居住房为公租房(含军产房)、自建房(含集资房)、置换房的,身份信息和房产信息录入和拍摄上传资料同前面襄城区户籍一致。
②监护人在襄城主城区无房产,属租房的,除了录入身份信息以外,还需拍照上传暂住证、营业执照、社保缴费证明、住房租赁协议等相关证明。
三、培训、注册报名等时间说明
(一)平台注册时间:2024年8月1-7日,8月1日0:00正式开网,到8月7日18:00时关网,监护人通过招生平台注册、上传资料,招生顺序和报名时间先后无关。
(二)平台培训时间:2024年7月底前
(三)2024年8月8日-8月20日:相关数据核对,实际调查核实,精准派位核查;
(四)2024年8月21日-8月27日:接收到平台面审通知的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局招生办进行面审,没有收到面审通知的请耐心等待录取通知。
(五)2024年8月28日下午:平台推送派校结果;
(六)2024年8月30-31日:凭平台注册二维码到学校报名,看榜进班。逾期不报到,派校结果作废。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襄城区主城区派出所是指古城派出所、真武山派出所、檀溪派出所、庞公派出所、隆中派出所。
(二)军人子女包括驻鄂部队现役军人和在外省服役湖北籍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三)流动人口指定学校
初中:市二十三中、市二十五中、襄阳市习家池学校(市十八中)、市四十中、湖北文理学院附中。
小学:市二十三中小学部、市二十五中小学部、市四十中小学部、盛丰小学(江华小学)、河心小学、恒大名都小学教育集团环宇校区(原环宇小学)。
(四)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10-3607836,乘车路线为:1路、13路、505路、534路、546路到胜利街岘山站下车。
2024年襄州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划片方案
为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深化义务教育招生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巩固免试就近入学成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襄州实际,按照“保持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制定襄阳市襄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一、襄州区主城区划片服务范围
(一)襄州主城区初中学校服务范围
1.张湾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西湾路交铁路线延伸至襄阳新城东院墙以东、钻石大道以南、车城南路以东交铁路线以南延伸至交通路以西、航空路交八一路延伸至河堤以西(含襄阳市六中、六〇五社区)的居民子女。
2.张湾街道办事处第二初级中学: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航空路以南、交八一路延伸至河堤以东、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的居民子女。张湾二中为襄州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指定学校。
3.区四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清河三桥以东、钻石大道以北(止于高新区界,不含九中片区)、襄阳大道以西,铁十一局基地及538物资储备处,含机车社区、云湾社区、官亭社区(含光彩大市场、新世纪大市场)、西河社区的居民子女。
4.区五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小清河以东、新西湾路延伸至汉江以西、铁路线以南的居民子女。
5.区七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新西湾路以东、西湾路以西、航空路以北、钻石大道以南;小清河以东,铁路以北(含襄阳新城)的居民子女。
6.区八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东、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的居民子女。
7.区九中初中部:朱庄社区及社区内所辖企事业单位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8.襄州一中附属学校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钻石大道以南(除538物资储备处、铁十一局基地)、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东,襄阳大道以西的居民子女。
9.区十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以西、航空路以北,交通路以东交铁路线以北延伸至车城南路以东的居民子女。
10.区十一中初中部:属于张湾、肖湾户口,且家庭住址在襄阳大道以东的城区社区(含企事业)的居民子女。
(二)襄州主城区小学服务范围
1.区实验小学:家庭住址在交通路以东、荣华路以西、航空路以北、铁路线以南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2.区四中小学部:机车社区、538物资储备处、铁十一局基地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3.八一路小学:金富士路以北交西湾路以东至铁路线以南、光荣路以西、航空路以南交王营街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4.红星小学:光荣路至襄阳新城东院墙以东、钻石大道以南、车城南路以西交铁路线以南,交通路以西、航空路以北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5.襄州一中附属学校小学部:钻石大道以南(除538物资储备处、铁十一局基地)、交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东,襄阳大道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6.肖湾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钻石大道以南、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东、园林路交航空路交浩然公园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7.区八中小学部:钻石大道以南、园林路交航空路交浩然公园路延伸至河堤以东、洪山路延伸至河堤以西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8.张湾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航空路交金富士路以南、王营街以东交航空路以南、荣华路延伸至河堤以西,包括张湾社区第二、第四居民区,龙湾社区,河湾巷社区,六〇五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9.区七中小学部:新西湾路以东、西湾路以西、航空路以北、铁路线以南的社区居民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0.区五中小学部:新西湾路延伸至汉江以西,小清河以东,铁路线以南的社区居民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1.区九中小学部:朱庄社区及社区内所辖企事业单位的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2.云湾光彩小学:邓城大道(钻石大道)以北、云湾社区、官亭社区(含光彩大市场、新世纪大市场等)的社区居民子女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13.天润小学:钻石大道以南,
文章来源于:http://chuzhong.ljyz.com.cn 初中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