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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7/31 9:00:25 浏览:

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

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4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2016年,我省继续实施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为我省县以下农村小学培养本科层次小学教师。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为县以下农村小学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实施素质教育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能力的本科层次小学教师。

二、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

(一)招生计划及种类

2016年,全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1500人。根据培养目标需要,招生计划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和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三类。

1.普通招生计划

普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普通计划”)面向申报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的县(市、区)招生,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回所定向的县(市、区)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招生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培养学校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协议书的约定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

2.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

定向到乡镇任教招生计划(以下简称“乡镇任教计划”)面向申报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的县(市、区)招生,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乡(镇)就业”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回所定向的乡(镇)小学任教,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招生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培养学校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协议书的约定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

3.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

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民族乡计划”)面向申报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的县(市、区)的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按照“从乡招生、回乡就业”的原则,以民族乡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回所定向的民族乡小学任教,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招生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协议书的约定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每个民族乡的年度招生计划不超过1名。

按照我厅《关于申报2016年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16〕57号)要求,根据各市州向我厅申报的2016年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建议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我厅编制了《2016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表》(附件1),现予下达。招生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或调整招生计划。

(二)培养学校

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承担。

三、招生专业

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小学阶段课程设置要求,2016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中各类招生计划实行小学学科(课程)全覆盖,招生专业分为: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和体育教育。

四、培养模式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一)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学前教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颁发中职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未达到当年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自谋职业。

五、培养经费

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培养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六、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是持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的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截至2016年8月31日,年龄未满18周岁(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参加了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科目口径与户籍所在县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所包含的科目一致)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没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则按市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同)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其中有两所及以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应不低于其计划内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的平均值。

4.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5.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不少于8年。

(二)乡镇任教计划

报考乡镇任教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应是持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的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本章第(一)节第1、2、3、4条规定。

2.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乡镇任教计划所定向的乡镇小学任教不少于8年。

(三)民族乡计划

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报名对象有关条件按以下政策执行:

1.报名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办法是:

(1)按本章第(一)节第3条规定,考生加分幅度为中考所含科目满分之和的10%,考生所获加分可任意分别加入其相关科目的中考成绩。

(2)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根据本县市区情况,在确定当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没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则按市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控制线(等第)的同时向社会公布具体的加分办法。

(3)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具体加分办法公布后3天内,向其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提供其书面的具体加分意见,具体时间由县市区教育(体)局规定。

(4)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时,使用加分后的中考成绩。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同时填报了非民族乡计划(包括非本人户籍所在民族乡的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下同)志愿的,其参加非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招生录取工作时,不享受加分政策,只能使用其原始的中考成绩。

2.报名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民族乡户籍。

(2)民族成分为少数民族。

(3)具有在本民族乡学校就读的完整的一至九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籍,且为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符合本章第(一)节第1、2、4条的规定。

(5)参加了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中考总成绩在加分后符合本章第(一)节第3条的有关规定。

(6)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民族乡计划所定向的民族乡小学任教不少于8年。

七、招生录取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招生计划

年度招生计划下达后,县市区教育(体)局、初中学校和培养学校应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

(二)个人自愿报名

1.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志愿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其中在户籍所在市州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局报名。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2016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招生专业志愿和其他有关信息,并贴好相片。

每个考生可在本县市区普通计划所确定招生专业内选报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其中,直接志愿报考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的考生,不得将其余两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但可以在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6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直接志愿报考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6个专业的考生,可以从上述其他5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如确有音体美特长,也可以从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3个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服从志愿填报。

2.乡镇任教计划

报考乡镇任教计划志愿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个人自愿报名的办法参照本节第1条,但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必须根据乡镇任教计划填写招生专业和所定向的乡镇名称。

3.民族乡计划

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异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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