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为明双语实验学校创办于2018年,是由深圳市南山为明学校(原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筹建承办并实施一体化管理的一所高品质、国际化的九年一贯寄宿制民办学校。作为深圳为明学区三大校之一,学校融汇南山为明学校、深圳为明国际在大湾区前瞻式布局办学的多年经验,形成了集团化办学,学区式管理的格局。
学校秉承“回归教育本真,对孩子一生负责”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具有中国灵魂、世界眼光的现代人”为目标,定位于“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选择性需求,办地区最有影响力的学校”,致力于培育“学术领先,综合素质优秀”的双优型人才。
目前,学校开设小学、初中课程,共设立64个教学班级,现有在校学生2千余人,中外籍教职工300余人。
学校高质量通过省级办学水平标准化评估,入围全市最美图书馆,获评深圳市优质民办学校、宝安区德育工作示范校,荣获深圳市教育高质量示范项目年度奖、宝安区初中教学工作进步奖、全国国际象棋特色学校,广东省航空航天特色学校等多项荣誉。
建校多年来,实现了普进高出、高进优出、优进特出的培养目标,一系列教育教学成果,彰显学校的办学品质与潜力,赢得了家长认可和教育部门赞许,目前已成为区域内国际化高端民办学校的代表之一。
梅连生,为明教育深圳学区校长兼为明学校宝安校区校长。北京师范大学物理系本科毕业,教育管理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学物理高级教师。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深圳市人民政府兼职督学。全国优秀校长,深圳市十佳校长,深圳市南山区优秀校长,广东省当代民办教育校长突出贡献奖。从2001年开始,历任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校长、深圳道尔顿新华公学创校校长、深圳市南山为明学校(原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校长。现兼任深圳市南山区民办教育党委委员、深圳市民办教育协会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道尔顿教育协会副主席。
曾先后获唐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唐山市十佳教师,全国青年物理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主编并出版了《立校》、《自主融合德育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等专著,在中国教育报等报刊媒体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持了深圳市教育科学立项课题“优质民办学校建设与发展个案研究”、“基础教育学校国际化办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等多个课题,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教育追求:践行“回归教育本真,对孩子一生负责”的办学理念,坚守“每一位学生都独特,每一位学生都卓越”的教育情怀,创办适合孩子发展的教育。在学校里让每一位学生开心成长,让每一位教师舒心工作,让每一位家长对学校放心和满意。
地铁:11号线沙井地铁站,出地铁坐公交公交650路,652路,b640路,b911到立岗路口
一、招生对象
(一)小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深圳市户籍儿童;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3.台港澳籍儿童;4.经区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初一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2.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3.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台港澳籍儿童少年;4.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经区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工作内容
(一)第一批录取
1.研究确定第一批录取学校。由民办教育协会酝酿提出第一批录取的10所民办学校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深圳市宝安外国语学校、深圳市宝安区翻身实验学校、深圳市桃源居中澳实验学校、深圳东方英文书院、深圳市宝安区中英公学、深圳市富源学校、深圳市明德外语实验学校、深圳市华一实验学校、深圳市宝安区为明双语实验学校、深圳市石岩公学。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2.第一批录取民办学校向民办教育管理科报送招生计划,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和片区招生实际进行核准。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招收宝安区范围内实际居住且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
3.第一批录取民办学校制定招生方案,由各学区教育办收集后报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招生方案中必须包括组织机构、咨询电话、招生简章及公告、教育局投诉电话等。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公开承诺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公开承诺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挂钩等。民办中小学不得提前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方案备案后,学校通过张贴及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4.第一批录取民办学校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相关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招生宣传到位、家长服务到位、材料审核到位,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5.区教育局适时开放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学生家长在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录入报名信息,学生家长的居住证信息经审核合格后,由学校开展录取工作并报送录取名单给学区教育办,由学区教育办录取。录取后的学生将不得申报公办学校学位,不能参与后面批次的招生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可以参加4月份的公办学校报名。
6.其他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招生一律禁止笔试。民办中小学要将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所在学区教育办和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民办学校仅可组织一轮面谈,严禁组织两轮及以上的面谈。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必须安排面谈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履行规范招生的证据。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严禁对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应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民办中小学举办的“校园开放日”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时,不得同时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测试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含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
(二)第二批录取
1.制定第二批录取计划。全区公办学校报名和信息初核工作完成后,初步统计符合公办学校就读条件人数,各学区教育办研究民办学校接收分流人数,结合办学规模制定民办学校分流计划。
2.招生程序。公办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学生家长在公办报名系统中填报公办学校志愿和民办学校志愿(2018年以前系统设置了2个民办志愿,2019年拟设置4个民办志愿)。公办学校录取工作完成后,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家长填报的民办志愿顺序,按照类别、积分从高到低,结合民办学校分流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第一次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到原申报第一志愿公办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
3.其他要求。除允许第一批录取的民办学校外,其余民办学校及第一批未录满的民办学校都属于第二批录取,在公办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
(三)第三批录取
1.制定第三批录取计划。第三批录取计划与第二批录取计划同时制定。
2.有第三批录取计划的民办学校,必须制定招生方案,由学区教育办收集后报区教育局备案。有关要求按照前述“(一)第一批录取”中的第3条执行。
3.招生程序。经教育局批准具有第三批录取计划的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民办分流工作完成后仍有学位空余的民办学校,可开展第三批录取。家长(含公办系统审核合格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未经审核的学生、其他学生)在民办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学校按照民办学校招生要求进行录取,录取名单由学校报学区教育办,学区教育办核准录取。
4.其他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招生一律禁止笔试。有组织面谈的,有关要求按照前述“(一)第一批录取”中的第6条执行。
收费情况
01书杂费02学杂费03住宿费
●项目名称:书杂费
●收费标准: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收费依据:学杂费包含书杂费
●项目名称:学杂费
●收费标准:小一28000元/生.学期;初一3000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安区为明双语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21]378号),按照规定小一收费28000元/生.学期;初一收费30000元/生.学期。
●项目名称:住宿费
●收费标准:3250元/生.学期
●收费依据:《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宝安区为明双语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深发改函[2018]3621号),收取3250元/生.学期。
资助奖励(国家)
1、资助申请条件:孤儿、残疾学生、非广东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烈士等优抚家庭子女。
2、资助申请流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把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学生基本情况在网上资助系统输入资助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并上传佐证——上级审核。
3、资助申请材料(1)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资助申请表;(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3)监护人(家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下同);(4)困难佐证:①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含临时救济证、低保边缘证等)或加盖发放机关印章的上述复印件(原件);②学生本人的残疾证;③非广东省建档立卡记录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特困供养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⑥学校组织认定材料。
4、资助联系方式:0755-85299199
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申请指南(含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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