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面落实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教材管理队伍建设,落实相关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大中小学教材选用审定制度、教辅评议制度,制定完善各级各类教材教辅管理办法,加强地方课程教材和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专业课程教材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材建设队伍,加强教材建设研究。
5.健全协同育人体系
加快推进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共同参与治理的育人环境,提升育人合力和效果。强化党对育人工作的领导,把握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的主导权。发挥学校在育人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家庭、社会增强育人责任意识,提高对学生道德发展、成长成人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落实家长在育人中的重要责任和作用,积极争取家长支持学校德育工作,引导家长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加快家庭教育工作政策设计,完善家庭教育支持体系,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建设家庭教育优质资源库,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开发家庭教育系列课程,提升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水平。密切家校合作,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提升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能力,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完善社会参与育人机制,鼓励全社会提供多种资源,参与学校德育和心理健康咨询工作。
6.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作业,提高学生作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从源头上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积极转变教师教育观念和家长思想观念,疏堵结合,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环境。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课外读物、体质健康管理,保障学生休息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实现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高质量推进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由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学习成长需求,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开发设置多样化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补课”。
从严治理规范校外培训。从严审批和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整合教育、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力量,设置专门机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加大治理创新力度,通过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多种途径整顿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和竞赛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来治理,推动校外培训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发展,对线上线下培训机构全部纳入监管,确保监督全方位无死角。
(三)全力服务云南实现“三个定位”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
1.全面融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坚持开展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定不移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民族一家亲”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少数民族教师达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要求,完成义务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能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做好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的编写、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教育,培育和营造爱国奉献、团结发展的良好氛围。动态管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将民族优秀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实施云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资助培养计划,办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
2.全面支持建设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生态文明内容编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系列教材、融入日常教学。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主线,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建设,全面系统构建生态文明育人体系,把生态文明教育融入“五育并举”各个环节。健全生态文明教育合力机制,努力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协作的生态文明教育共同体。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学习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生态文明意识。开展高等院校生态学等有关学科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培养和引进生态领域高层次人才,鼓励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和应用,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国内国际交流合作。
3.全面服务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全方位宽领域推进与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国家教育交流合作,扩大交流规模,提升交流层次。加强国际理解教育,促进民心相通,发挥教育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和鼓励面向南亚东南亚创办海外学校,加强汉语国际推广与国际文化交流。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影响力,构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教师和学生交流机制,以师资和管理队伍国际化为重要抓手,推进专业、课程建设和学生双向交流,提升高校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提升高校科研实力和学科建设的国际化水平。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和境外办学,增强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能力。增强职业教育国际竞争力,鼓励职业学校为南亚东南亚国家提供职业教育课程、培训和人才培养服务。建设好边境地区基础教育学校,实施边境县学校建设工程,建设一批优质特色的抵边学校和国门学校,增强中国教育对周边国家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在边境一线学校教育中,做好“民心相通”边民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好边境沿线群众子女入学问题,确保边境地区适龄儿童接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4.助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
围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加强职业学校专业群对标建设,遴选一批服务世界一流“三张牌”发展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开展本科“特色学科建设计划”,加强应用学科专业与行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能力,遴选30个左右支撑云南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特色学科(群)。到2025年,与世界一流“三张牌”及战略新兴产业相关学科占比达80%。提前布局世界一流“三张牌”产业研究生学位授权点,优先支持能直接服务全省支柱产业、社会发展急需和空白领域的学位授权点,为服务国家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储备人才。
(四)扎根云岭大地办教育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建立更为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投入体制。加强省、州市两级政府统筹,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县级政府作用,健全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拨款、收费、社会投入等多渠道、多元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学前教育第4期行动计划,新建幼儿园600所以上,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切实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支持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1所一级一等幼儿园,有条件的乡镇落实“一乡两公办”或“三公办”。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充分利用各种安全场地,合理推进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军队、国有企业、人民团体、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街道和村集体等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财政经费或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满足人口聚集地区人民群众对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补足配齐小区配套幼儿园,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整体规划,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脱贫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普惠幼儿园占比达85%,普及普惠县占比达30%以上,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加快推进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办学用地、税收优惠、费用减免、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坚持科学保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幼儿提供符合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保育和教育,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加强州市、县两级学前教育教研工作队伍建设,以县级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为主体,落实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的教研指导网络。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对区域内幼儿园的资源配置、业务管理、考核评价等进行统一管理。推进《云南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教师指导用书》的学习与应用实践,努力提高农村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
2.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科学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城镇规划严格实施,坚持城乡统筹,合理规划布局,既补齐农村地区短板,又顺应趋势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确保配套学校与住宅小区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充满活力的教育、教学、教研、管理、服务等学校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规范课程教材管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和监管,切实减轻学生、教师和学校负担。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完善过程监管,强化安全监管,严格依法监管,对偏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标准实施教学、违规补课等行为以及在办学方向、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按照“外引内联、优质带动、整体发展”的思路,科学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发展模式,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带动作用,通过集团办学、委托管理、对口帮扶、教学联盟、合作办学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让优质教育成果不断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探索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管理模式,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构建学区制管理框架,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优质均衡发展监测,积极创建优质均衡县,实现不少于26个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