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升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共享水平
1.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健全联控联保责任、定期专项行动、应助尽助救助对象、依法控辍治理、精准安置等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根据不同群体精准做好分类安置保学和关爱帮扶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教育帮扶机制,持续改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发展脱贫地区教育,加大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职业教育力度,继续支持“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在脱贫地区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国家、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对接全省困难群众救助平台,建立完善防止返贫监测机制。继续开展东西协作,进一步深化沪滇协作,加强上海—云南教育领域的帮扶与合作。
2.协同推进乡村教育发展
实施乡村教育发展计划。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基础教育条件。提高乡村教师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乡村学校管理干部专业素质,提升乡村学校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确保乡村学生“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现代农业要求、数量足够的高素质农民,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劳动人口文化科技素质。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融为一体,整体持续推进城乡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3.重视发展特殊教育
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形成特殊教育省、州市、县三级指导体系,科学规划特殊教育资源布局。指导、规范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建立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监测系统、特殊教育资源数据库及残疾学生学籍系统,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职普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
4.保障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受教育权利
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少年助学政策体系。改进资助方式,提高资助精准度,全程跟踪监督管理,确保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采取有效措施,为建档立卡残疾学生提供精准的教育服务。坚持“两为主”原则妥善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农村考生专项招生计划,不断增加农村考生上重点大学机会。以“扶志”激发困难群体内生动力,强化困难群体建立勤劳致富、用知识改变命运的思想观念。
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坚持有教无类,立足法治思维,合理设置和管理专门学校。明确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完善专门教育课程体系,依法规范招生入学程序,规范专门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发挥政法、公安机关和社会力量作用,加强工作保障和配套体系建设,建立科学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体系,切实提高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水平。
加强特殊人群文化教育。建立健全罪犯文化教育工作管理运行机制,提高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水平。建立与监狱管理和改造罪犯相适应,有利于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与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罪犯文化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以教育部门管理统筹,教育机构帮助指导,监狱机关组织实施的教育模式,促使罪犯完成文化教育,提升文化层次水平,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5.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进一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形成分层级的人才培养目标、搭建“通专结合”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需求的“专创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完善高等学校就业与招生计划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调控作用,通过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引导高校将人才培养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扎实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各类人才培养,紧密对接新产业新业态,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适应度和满意度,主动将人才供应链接入产业链。
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实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加强人才供需对接,统筹好各类就业政策措施落地。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创业,鼓励优秀大学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健全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好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实行“一生一策”动态帮扶。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留滇毕业生比例达80%。
6.加快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
构建更加通畅的人才成长通道。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畅通面向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渠道,探索各种社会机构互联互通、共享互助的终身教育新模式,建立多元主体协作的终身教育资源供给机制。
完善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服务平台。促进继续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建立学分银行体系和个人学习账户制度,学习者采取在线学习、自学等方式获得学分,通过大数据实现各类教学平台中的学分与学习成果互认,打造终身教育网络“金课”平台。实现学习过程动态化监控,构建精准化教学模式。
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注重社区学校实体化建设,开发公民素养课程体系,完善师资配备、教学管理和督导评估等环节。进一步整合社区教育资源,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组织多样化的社区教育活动。探索社区教育联席会议、社区教育理事会、党群议事会等丰富的协商形式和多样化的协商渠道,为多方力量参与社区教育搭建沟通平台。广泛建立农村社区教育组织,通过社区教育活动激活乡村文化公共空间,针对地域特色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探索农村学习合作社、民家工作室、班组学习等学习组织的培育和发展。进一步探索将社区教育纳入学分银行建设规划,建立学习成果联动共享机制。调整社区教育机构功能,打造由州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县市区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和社区(村)教学点四级办学网络。打造社区融媒介学习环境,强化居民持续自主学习意识,营造终身学习氛围。
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把老年大学(学校)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组织、民政、文化、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体制清晰、管理规范、运行顺畅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扩大教育资源供给,鼓励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职业学校、社区、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老年教育。积极探索在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设立老年课堂等学习场所。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高等学校加强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建设,将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列入鼓励增设专业目录、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目录和紧缺专业目录。发挥省、州市、县三级老年大学示范引领作用,丰富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教育服务形式与内容。力争到2025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7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5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建立全省老年教育师资库,鼓励各级各类学校选派教师到校外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支持普通高校、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保障教师在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待遇。鼓励专业社工、助老团体(个人)等参与老年教育工作和助老志愿者服务,加快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教学和管理队伍。
7.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创新发展
大力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继续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学前学会普通话计划,普通话培训教师5000人次。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抢救保护,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更好地服务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学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阵地作用,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持续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到2025年规范化达标学校达标率100%,普通话普及率达85%。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技能,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学校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建立推普助力长效机制,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不断创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宣传载体,满足各族群众对优质语言教育和语言服务的需求。面向南亚东南亚推进对外汉语教学和来滇留学人员汉语学习服务体系,加强语言文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拓展交流渠道,积极提升中国语言文字国际话语权。
(六)深化教育改革激发活力
1.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机制。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州、市、县、区人民政府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改革学校评价机制。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幼儿园重点评价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支持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职业学校重点评价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
改革教师评价机制。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
改革学生评价机制。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
改革用人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2.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稳妥推进中考改革。完善考试和成绩呈现方式,坚持以学定考,提升中考命题质量,严格招生入学管理,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落实好云南省初中学生体育音乐美术考试方案,积极稳妥推进体育100分和音乐美术各20分考试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美育活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