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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3/7/1 13:13:11 点击:
极开展优质学校点对点结对帮扶工作,完善“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新建学校”帮扶机制,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机制,按照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督导标准,补足生均体育运动场馆、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补齐生均教学仪器设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置,班级学生数、办学规模、骨干教师配备,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配备等指标短板,加强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培训工作,提升教师、教练员体育教学和训练水平。严格落实学校建设标准,新建独立小学、初级中学学校办学规模控制在2000人以下,严格执行消除大班额规划,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机制,科学诊断义务教育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推进质量检测报告运用研究。完善小学生课后服务制度,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随迁子女就学,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生活。

3.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普及水平。通过新建、改扩建、整合普通高中学校,增加优质教育规模,落实学校建设标准,科学、合理控制高中学校办学规模,防止建设大规模普通高中,实施县域普通高中质量提升计划,着力提高办学水平。全面完成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科学合理配置普通高中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有序化解大班额。逐步实现以县域内招生为主的格局,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优质生源均衡配置,持续规范民办高中办学行为,重点整治违规“掐尖”行为。构建示范高中、特色高中和综合高中分类发展、分层提升的普通高中发展新格局,示范高中突出学校管理水平、教师素质、办学条件和社会评价;特色高中突出特长培育,注重构建系统的特色学科课程体系和丰富成熟的学生培养模式;综合高中突出“合格+技能”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注重融合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求。实行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职普融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

推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建立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专家指导组,发挥好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示范校的引领带动作用。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指导学校制定选课走班指南,逐步形成行政班和教学班并行的教学组织运行机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基于真实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方式,注重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和实验教学,激发学生深度学习能力。指导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调指导机制,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建立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育人机制,鼓励高等学校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支持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升高中生创新素养。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建立全省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4.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快构建横纵贯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多措并举、整合资源,指导优化职业学校和专业布局。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深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4所,建设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5所和专业群15个。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双高”建设,积极探索推广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为学习者提供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服务。充分利用沿边优势布局发展职业教育,服务支撑产业做大做强。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实施高技能人才“一体化”培养工程,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水平,增强职业教育适应云南产业链和供应链衔接发展的能力。实施技能云南行动,培养更多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健全多元开放融合的办学模式。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充分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职业学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产教融合创新机制,专业教师可按国家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鼓励企业利用生产要素参与校企合作,完善职业学校基本教学型技能实训设施,建设区域性、行业性、开放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0个。创新办学形式,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行。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省级认证制度和认证目录,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奖励,推动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强化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进一步扩大综合高中试点规模,开展省属高职园区论证工作,科学规划、合理选址、适时启动省属高职园区建设。支持各州、市建好办好一批职教中心(园区),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技术技能人才的中职学校。加快推进职业高中办学基本条件达标、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提升。探索“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中职学校与高等院校对口贯通分段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发挥企业和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双主体”作用。培养以高素质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强化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业培训等功能。建立职业教育助力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职教育。鼓励中职学校面向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继续加强职业教育东西协作,鼓励脱贫地区学生入读职业学校,实现精准化识别和个性化培养。

全面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继续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加快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改革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晋升和评价机制,完善职业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可按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管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等创收净收入。以“技能等级证书”为出发点,探索衔接与融通途径。适应生源多样化特点,推动“课堂革命”,将课程教学改革推向纵深,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能力本位课程的开发与应用,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改革。结合云南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深化地方课程教材建设,培养民族工艺技能人才,保护传承民族文化。

增强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鼓励职业学校进一步在南亚东南亚国家建设职业培训基地,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探索,推行“中文+技能”项目,探索先进职教经验对外交流,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世界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加快职业教育服务国际产能合作行动,加快培养国际产能合作急需人才,打造云南特色职业教育新高地。

5.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和竞争力

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实施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战略,发挥高等教育集群的集聚溢出效应,服务区域发展战略。继续推进昆明省域高等教育中心建设,支持曲靖市、大理州等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省域高等教育次中心,完善区域高等教育协作机制。建立完善高校分类发展政策体系和分类评价体系,引导各类高等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和类型结构,填补高等教育区域空白,实现全省16个州、市高校全覆盖。加强统筹规划,分批次有重点地支持高校,特别是州、市高校和民办高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实现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深化学分制改革,推进学分管理、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等重点改革,围绕学生中心、课程中心、教师中心建设,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调动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建立和完善基于专业评价的资源和经费配置导向机制,扶优扶强、扶需扶特、淘汰落后,不断优化本科专业结构,深化专业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打造550个一流本科专业。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实施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和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以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持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带动高校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和课程教学质量提升,推进产学研融合发展。

强化学科内涵建设。以“双一流”建设为抓手,实施省级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开展“基础学科建设计划”,培育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研究型学科,引领云南学科发展;开展“特色学科建设计划”,聚焦云南发展定位以及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促进高水平应用学科升级,支撑云南现代产业发展;开展“新学科培育计划”,加强空白、急需的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学位授权点、学科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实现学科内涵发展。

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根据社会发展急需和空白领域,实施学位授权点规划建设,促进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扩增。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优化全省研究生教育区域布局、学科布局和结构布点,完善学位授权体系。重点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适度超前布局博士生教育,积极发展硕士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继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和特色,加快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出台《新时代云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健全研究生教育全链条质量管控,与行业、企业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大力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挥研究生教育的引领支撑作用。创新省部、省校、校校合作帮扶机制,支持“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完善学士学位制度,出台《云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3种学士学位类型,分类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

着力推动高校科技创新。加强基础研究,以高水平科研项目为依托,有计划、分层次培育高水平原创性学术成果,并将其融入课程,服务人才培养。聚焦国家战略需要,瞄准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问题,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和科技创新,建设8—10个基础学科、优势特色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研究中心、创新中心,形成持续创新攻关能力。以“双一流”建设为抓手,支持高校围绕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量子科技、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生物技术、医学攻关、数字经济(含区块链)、生物育种等领域强化基础理论研究和科研攻关能力。持续加大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力争建成50个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智库建设,提升决策咨询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国内外特别是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的科技合作交流,加强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积极发挥智库作用。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军民融合。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赋予高端人才更大的自主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潜力和活力。加强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完善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充分用好科研机构人才资源,请科研院所专家到高校兼职开课,畅通高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导师互聘、科研联合攻关等渠道。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惩治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工作环境和氛围。

推进高等教育与城市融合。推动高等学校与所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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